关于划拨2022年元旦春节城乡困难群众过节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2-01-26 09:23

  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元旦春节城乡困难群众过节费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榕财社(指)〔2022〕13号)精神,春节前为城乡困难群众以每人800元的标准发放过节费,现划拨城乡困难群众过节费补助资金共1415200万元,其中:760800元功能分类科目列 “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0400元功能分类科目列 “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333600元功能分类科目列“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7600元功能分类科目列“2082101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4400元功能分类科目列“2082102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6400元功能分类科目列“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2000元功能分类科目列“2081001儿童福利”。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请加强资金管理,做到慰问对象不重复、不遗漏。

 

 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2022年1月26日

 

来源:晋安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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