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晋安区2022年市属国有、集体企业历年解除劳动关系及现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人员 “两节”一次性困难补助金的通知
时间:2022-01-28 09:33

各有关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

  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市属国有、集体企业历年解除劳动关系及现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人员“两节”一次性困难补助金的通知》(榕财社(指)〔2022〕16号)精神,2022年春节期间对我区10名市属国有、集体企业历年解除劳动关系及现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人员,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困难补助金。现下达一次性困难补助金1万元,该项经费功能分类科目列“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由区民政局通过金融机构发放到个人账户。

  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2022年1月28日

来源:晋安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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