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2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通知
时间:2022-01-10 10:17

各乡、镇社会事务办:

  经过村、乡镇、区三级业务部门认真核查、严格把关, 转为2022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有616户882人,月保障金470032元,年保障金5640384元(市负担50%,区、乡镇各负担25%),本次下达市、区负担经费4230288元,功能分类科目列“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由区民政局按月通过金融机构直接发放到个人帐户,请加强保障对象的动态管理。 

  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2022年1月10日 

来源:晋安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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