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2年第1批新增城乡低保金的通知
时间:2022-02-10 09:33

有关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

  按照上级政策和有关文件精神,经过各级业务部门的调查核实并报区政府批准(董批转293号),符合条件并纳入第1批新增城市低保的有3户5人,月发放金额2036元(含高龄补贴100元),2022年2-12月发放金额22396元,功能分类科目列“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符合条件并纳入第1批新增农村低保的有7户7人,月发放金额4355元,2022年2-12月发放金额47905元,功能分类科目列“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现下达以上经费共计70301元,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保障金由区民政局按月通过金融机构直接发放到个人帐户,并做好人员动态管理。

  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2022年2月10日

来源:晋安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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