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23年第1批新增城乡特困人员供养金的通知
时间:2023-02-28 09:17
根据《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闽民救〔2021〕127号)和区政府批办单(2022年董批转973号)精神,经过各级业务部门调查核实,符合条件并纳入第1批新增城市特困人员的有1人,月供养金3884元, 2023年3-12月新增供养金38840元,功能分类科目列“2082101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资金从年初转年度文件的资金中先行垫付,于年中统一与区财政局结算。
附:晋安区2023年第1批新增城乡特困人员花名册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2023年2月28日
晋安区2023年第1批新增城乡特困人员花名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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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村居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供养类型 |
生活自理能力 |
月供养金(元) |
3-12月金额(元) |
茶园街道 |
|||||||
1 |
环南社区 |
关** |
35011************** |
集中供养 |
全护理 |
3884 |
38840 |
城市特困 |
3884 |
38840 |
来源:晋安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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