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镇、街道社会事务办:
根据《福州市民政局、福州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困难救济费标准的通知》(榕财社[2021]282号)精神,我区2025年六十年代精简职工1人,按照每人每月1300元的标准,现下达2025年救济费15600元(详见附表),功能分类科目列“2082502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由区民政局按月通过金融机构直接发放到个人账户,请加强救济人员的动态管理。
附:晋安区2025年六十年代精简职工花名册
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2025年1月3日
晋安区2025年六十年代精简职工花名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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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晋安区民政局 补助时间:2025年1-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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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 名 |
身份证号码 |
家庭住址 |
救济标准 元/月/人 |
1-12月救济费(元) |
备 注 |
1 |
洪发香 |
350111********0451 |
斗顶村斗顶44号 |
1300 |
15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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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店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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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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