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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黄如论先生捐助孤老补助费的通知

来源: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07-02-08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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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晋民[2007]9号
关于下达黄如论先生捐助孤老补助费的通知
各有关街镇民政办:
根据市民政局榕民〔2007〕7号《关于下达黄如论先生扶助孤寡老人生活补助费的通知》精神,现将2007年1-12月份救助费66240元下拨给你们,请及时足额按每人每月80元发放给补助对象,不得截留挪用,不得抵扣政府应发的救剂补助金。此款列代收代付科目,收文后及时开据财务发票并提供账号送区民政局,发放完毕后上报发放花名册,做好核销工作。
附:1、晋安区孤寡老人救助金分配表。
2、晋安区2007年孤寡老人救助对象花名册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二OO七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