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区

欢迎访问晋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关于给予马明诚、连林文和黄国栋临时救济补助的通知

来源: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10-04-12 09:16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福 州 市 晋 安 区 民 政 局
福 州 市 晋 安 区 财 政 局
榕晋民〔2010〕54号
榕晋财事〔2010〕198号

关于给予马明诚、连林文和黄国栋临时救济补助的通知
鼓山镇、宦溪镇和王庄街道民政办:
根据你们镇、街的申请报告,经调查核实:鼓山镇三木社区马明诚,属孤寡老人的低保户,因眼疾做手术,靠借款治疗,目前虽有“居家养老”人员的照顾,但他的眼疾还在康复、治疗;宦溪镇胜利村连林文患鼻咽癌后,治疗费用已用去二十万多元,新农合的住院报销比例较低,大部分靠借款支付,现还在继续治疗,需要的治疗费用较高;王庄街道华美社区的黄国栋系低保对象,因患肝癌晚期无钱住院治疗,前期住院费用有的还没钱结算。
根据这三家的具体情况,为帮助其度过难关,经研究决定由区财政从救济款项中给予马明诚2000元、连林文3000元、黄国栋3000元的临时救助,救助金共计8000元,请你们及时发放到困难户手中。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
二O一O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