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山乡和茶园街道民政办、财政所:
根据寿山乡、茶园街道呈送关于申请临时救助的报告,经调查核实:一是寿山乡芹石村村民范玉姿,家中有五口人,公公婆婆都已80多岁,长期患病卧床,丈夫入狱服刑,儿子22岁,有精神抑郁症多年,现病情日益加重,无钱治疗。二是茶园街道金鸡社区居民杨细媄,家中一子患精神病20多年,不能参加工作,女儿自幼瘫痪在床,现杨细媄本人患脑梗中风住院治疗,但家里无钱,生活十分艰苦。
根据这两个家庭的具体情况,为帮助其度过难关,经研究决定由区财政从救济款项中给予范玉姿2000元、杨细媄3000元的临时救助,救助金共计5000元,请及时发放到困难户手中。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
二O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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