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2年3、4月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
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民政办: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民政局《关于下达2012年3、4月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资金的通知》(榕财社(指)[2012]32号)精神,2012年3、4月份市区价格指数均已触发联动机制启动条件,现将城乡低保对象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资金17.98万元予以下达(详见附表),请及时发放到位,减轻因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的影响。城市低保补助科目列“2081201城市低保”、农村低保、五保补助科目列“2081701农村低保”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五日
主办: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晋安区大数据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91-8364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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