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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寿山乡张春英临时救济补助的通知

来源: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12-09-27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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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山乡民政办:

根据寿山乡上报的《关于请求给予长基村张春英困难补助的函》,经调查核实,张春英是寿山乡长基村张则宾抱养的孤儿,今年3、4月份养父重病住院和死亡丧葬花去5万多元,现欠债3万元,该家庭本来就是我区的农村低保对象,张春英又是在校学生,每年要缴交学杂费近万元,生活十分困难,为帮助其度过难关,能继续念书读完学业,经研究,由区财政给予3000元的临时救助。请你们及时发放到困难户手中。此项经费列“2081899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支出”科目。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