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
根据福州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市属国有、集体企业历年解除劳动关系、现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人员一次性困难补助金的通知》(榕民[2017]42号)精神,对在我区46人市属国有、集体企业历年解除劳动关系的低保人员,在“两节”期间以慰问金形式,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困难补助,补助金共计4.6万元,请于1月26日前上报发放花名册,由区民政局通过金融机构直接发放到人账户。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2017年1月22日
主办: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晋安区大数据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91-83640512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