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区

欢迎访问晋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关于发放市属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低保人员 “两节”一次性困难补助金的通知

来源:福州数字办 发布时间: 2017-01-22 16:05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各有关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

根据福州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市属国有、集体企业历年解除劳动关系、现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人员一次性困难补助金的通知》(榕民[2017]42号)精神,对在我区46人市属国有、集体企业历年解除劳动关系的低保人员,在“两节”期间以慰问金形式,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困难补助,补助金共计4.6万元,请于126日前上报发放花名册,由区民政局通过金融机构直接发放到人账户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2017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