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0年福州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C型、D型保障对象资格申请受理有关事项的公告》(榕人社综〔2020〕142号)和福州市国有房产中心《关于商请对林敏等9户公租房保障对象保障标准重新核定的函》(榕国房函〔2021〕1749号)相关规定,我区原公共租赁住房二人型保障对象陈雪红、郑志伟,因轮候期间家庭成员发生变化,经我局重新核定保障标准,调整为三人型保障标准。现将陈雪红等2户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3日-2021年12月29日,五个工作日。
公示受理方式:公式期间欢迎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晋安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反映情况和意见。
电话:0591-83640847;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70号,邮编:350000。
附件:福州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C型保障对象调象保障标准名单
福州市晋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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