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市场监管局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激励政策具体措施
时间:2020-02-23 19:05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2018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国办发〔2019〕20号)文件精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于2019年10月24日专门印发通知(国市监信〔2019〕203号),对2018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区予以通报激励,并赋予相关政策支持。其中,我市在三大方面共七项内容被总局通报激励,包括“优化营商环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支持业务培训或干部交流”“免实地督查、优先评定评优”等。为充分运用好总局激励政策,推动我市市场监管工作在原有基础上再上新台阶,我局针对三大方面提出16条具体贯彻落实措施。

  一、“优化营商环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方面

  (一)“在自贸试验区内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方面

  1.分类推进,积极推动改革落地。主动对接省市场监管局及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对此次中央层面设定的全部523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以简政放权为核心,理顺规范程序,突出照后减证,切实精简行政审批,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全覆盖清单管理,共同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

  2.加强沟通,突出福州特色需求。我局积极对接省属部门,多次沟通协调取得支持,力争在省“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中体现福州对台、海丝、生态和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等特色需求。同时也充分体现自贸区福州片区具有较好制度创新空间和压力测试条件,并且当前也有充足的多元化能够支撑开展全覆盖试点。

  3.主动对接,加强部门协同配合。积极对接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市审改办及市直相关部门,针对中央层面设定523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和省级层面设定的许可事项不断优化配套措施,充分利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福建)的数据共享、信息归集等功能,推进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之间信息互联互通,全面实现信息共享,从而进一步克服“准入不准营”现象,使企业更便捷拿到营业执照并尽快正常运营。

  4.创新方式,推广改革全覆盖试点。充分利用网络、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形式,采取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简洁明了的演示,集中展示我市在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工作成效,广泛宣传“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重要意义、具体内容、操作流程,加强政策解读,展现“证照分离”改革将给企业带来的好处,不断扩大“证照分离”改革在企业、服务机构和社会公众知晓率和认可度。

  5.规范监管,推进“信用+双随机”模式。继续提升和规范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各项工作,重点要发挥好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作用。横向强化各成员单位互联互通,形成监管合力;纵向强化全市场监管系统业务部署统筹,避免重复扰企。适应监管新形势、新变化,积极探索推进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信用+双随机”监管向市场监管领域延伸,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提升。

  (二)“开展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试点”方面

  6.提升信息归集数量与质量,夯实风险分类管理基础。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和我局自主研发的“福州市市场监管预警平台”为依托,进一步规范系统平台运行。一是建立严格的数据管理机制,规范数据收集的时间、内容、路径等,将涉企信息全面、及时和准确地归集于企业名下;二是进一步扩大市场监管相关数据的采集范围,加强与全市联合惩戒成员单位数据的融合,深度挖掘市场监管安全相关数据的关联价值,充分采用大数据技术提高风险防控能力,更好地服务于市场监管;三是根据市场监管部门的专项、重点或动态监管的要求,结合市场主体风险预警结果,实现快速推送目标市场主体清单。

  7.构建福州版分类指标模型,强化企业信用风险定位。立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福州市市场监管预警平台”已归集的企业信用信息,加强福州地区对不同行业、领域和区域的企业诚信守法经营行为、企业信用风险成因变化及分类方式方法等科学规律的研究,以及涉企信用风险信息的大数据分析挖掘运用,构建针对福州地区重点市场监管问题、市场监管相关的社会热点问题的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和数学模型。强化指标模型的实践验证,通过选取部分区县对模型产生结果开展调试验证,以及历史数据实证分析检验等方式,持续开展指标模型的优化完善,打造适合福州地区管用、实用的分类指标模型,做到因地制宜,因企制宜,为企业信用风险定位,推动产生实质性监管效益。

  8.构建信用风险共治新格局,强化多维度协同监管。一是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大数据监管、互联网+监管、专项整治等协同联动,科学分配监管资源,针对企业不同信用风险分类,实施差异化监管。二是加强本部门内部协同机制运行,进一步完善风险预警分析研判、处置反馈机制,使风险预警能够得到有效验证和高效利用。重点针对存在较高风险的行业、地域,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必要时发布信用风险预警信息,及时防范化解风险。三是健全多部门联动协作机制,深化市场监管部门与其他政府部门信息共享协同监管。按照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的要求,在日常监管执法和相关事务管理中自觉依法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信用风险高的企业审慎审查,对违法失信企业依法予以相应限制或禁入,推动“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落到实处。四是发挥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和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作用,探索推行市场化、社会化、多元化的企业信用风险社会共治。

  二、“支持业务培训或干部交流”方面

  (一)优先支持市场监管干部到总局挂职或交流学习

  9.严格选送程序。在接到关于选派干部赴总局挂职或交流学习的通知后,优先考虑近年来业绩突出、工作表现良好的处室人员。在保证处室工作有序衔接、人员充足的前提下,由处室负责人进行推荐,分管领导审核、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后选派到总局挂职或交流学习。

  10.加强挂职考核。将挂职或交流学习的干部的日常管理与期满考核结合起来。加强关心关爱,定期了解挂职干部在岗情况,组织专人看望挂职干部并召开有关座谈会,了解工作情况,增进工作交流,倾听心得体会。

  11.突出结果运用。把干部挂职成效、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被选派至总局挂职或者交流学习的干部,在挂职或交流期满后,组织(人事)部门进行全面考核,对在挂职期间内表现优秀、符合任职条件的干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提拔任用。

  (二)适当安排或增加全国各类信用监管工作培训工作名额

  12.根据国家总局培训通知要求,我市市场监管系统将珍惜每一次学习培训机会,积极选派市、县两级信用监管业务骨干人员参加学习,跟踪对接选派人员培训效果,保质保量完成培训学习任务。

  (三)优先作为全国信用监管干部交流学习地区

  13.我局积极宣传推广福州被表彰的先进经验,促进市场监管系统信用监管干部学习交流,争取在激励有效期内,将福州作为全国信用监管干部交流学习地区,通过请进来、走出去、跟班学习、交流讨论、参观座谈等方式,加强各先进地区间互相学习,互相促进,共同提升。

  三、“免实地督查、优先评定评优”方面

  (一)2019年市场监管综合性督查考核评议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情况督查中予以免实地督查

  14.继续发扬“真抓实干、马上就办”精神,自加压力,认真谋划市场监管全局工作,继续打造“双随机、一公开”升级版,持续做好全国首个《政府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规范》省级地方标准的宣贯工作,不断夯实工作基础,尤其推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理顺工作关系和工作职责,形成良好的工作格局。

  (二)支持指导广告业发展,支持与已认定的国家广告产业园区及相关部门加强经验交流,在国家广告产业园区评定中优先给予支持

  15.支持和指导各地广告产业园区互相借鉴先进经验,促进福建海西国家广告园区(福州园)加强与发展较好的其他地市广告产业园学习交流,为我市广告产业发展提供思路和方向。

  16.请总局业务专家指导我市打好海西特色牌,利用总局优势资源,支持和推动我市在5.18期间,开展闽(榕)台广告创意周活动,最大程度促进榕台广告交流合作,凸显福建海西国家广告园区(福州园)品牌效应,吸引更多的台湾广告企业入驻园区,激励更多台湾广告业青年来我市创业发展。

来源: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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