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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不合格米面皮 摊贩获刑十个月

来源: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8-07-03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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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执法人员调查,庞某以流动摊 贩的方式,在南江县部分乡镇街道销售 机制米面皮,部分群众食用后出现腹 泻、呕吐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经检 测:米面皮及患者呕吐物均检出金黄色 葡萄球菌及蜡样芽孢杆菌。2017 年 9 月,南江县人民法院以销售不符合食品 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对涉案人庞某判处 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