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南通市同青堂药房销售超过有效期药品案
时间:2021-08-10 16:03

   

     

  案情简介 

  2021年8月2日,海门区市场监管局对南通市同青堂药房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的盐酸特比萘芬乳膏(生产日期:2019年7月26日,有效期:2021年6月)、紫草婴儿软膏(生产日期:2019年6月17日,有效期:2021年5月)、盐酸小檗碱片(生产日期:2019年8月2日,有效期:2021年7月),均为超过有效期的药品。执法人员当场对上述药品采取了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

   

  案件处置 

   

  当事人销售超过有效期药品的行为,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依据该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海门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予以10万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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