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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安区开展2018年春季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检查

来源:晋安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 2018-04-11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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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保障学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由晋安区食安办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和区教育局联合开展2018年春季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对本辖区内学校(含托幼机构)学生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学校周边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本次专项检查一是查看学校食堂食品各项安全制度的建立情况;二是实地查看学校食堂、周边餐饮店,了解具体情况,并提出整改意见。

  (一)严格落实学校的主体责任,核查学校食堂食品各项安全制度的建立情况。督促学校食堂按照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自查表,根据制度建设、环境卫生、人员管理、原料控制、清洗消毒、设备设施、食品加工制作管理、监控管理、食品留样情况等开展自查,针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执法人员现场查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制度;是否有完整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餐具的采购流程,以及索证索票制度等。

  (二)现场查看学校食堂,走访周边餐饮服务店,检查现场卫生以及操作规范。一是实地查看食品从业人员在原料粗加工、烹饪、分装、洗消等环节的操作情况,同时督促学校食堂负责人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二是查看食堂及餐饮店环境卫生是否达标,三防设施是否完好并启用;食堂加工制作间、餐饮店厨房是否定期清洁,并保持良好就餐环境;学校食堂各工作间布局是否合理,排水、防尘、通风排烟设施是否正常运作等内容,对设备缺少或不合格的,当场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改善情况。三是查看食品存放是否合格,包括库存食品是否标识齐全,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原料、半成品、成品是否分开存放杜绝交叉污染;学校食堂的售菜见是否符合专间要求,食品样品是否留样;食品添加剂是否实行“五专”管理等。

  本次专项检查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166人次,检查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餐饮店210家,开展培训11次,培训人数52人。针对检查发现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场提出整改意见,出具监督意见书28份,并加强后续监管。我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总体状况较以前有所改观,但在本年度的专项检查中仍发现一些问题:个别学校仍存在部门制度缺失或未落实到位的情况;个别学校食品留样未严格按照要求执行,留样数量不足、时间不够、记录不全,或者无专用留样冰箱;采购的食品未按要求分类存放,甚至直接堆放在地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