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组织认证检查,以下药店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8号)》,现予以公示,公示审查期7天,自2019年1月21日至2019年1月27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企业名称 |
认证范围 |
经营范围 |
经营地址 |
现场检查时间 |
现场检查员 |
福建康佰家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福建第八十分店 |
零售 |
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 |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218号紫阳综合楼一层1-2 |
2019年1月21日 |
林 曦 吴亚敏 崔 强
|
监督电话:0591-87527718 邮编:350013
通讯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304号(原金属大厦)
特此公示。
晋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21日
主办: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晋安区大数据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91-83640512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