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区人社局关于同意给福州市建总花木发展有限公司部分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通知
时间:2025-03-14 15:03

福州市建总花木发展有限公司: 

  你提交的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申请材料(申请受理号:SP10350111202503128282475965)收悉。经我局依照1、《劳动法》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2、《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第三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3、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社文〔2012〕115号):经研究,决定将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审批权限扩大到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实行省、市、县分级管理。4、《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下放特殊工时制度审批、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社办〔2015〕218号):省属、中央属驻榕多经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由福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批。认为基本符合要求,同意该公司部分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时限为一年(2025年3月21日至2026年3月20日)。 

  具体核定人员如下: 

  序号

  姓 名

  岗位

  1

  黄炜

  总经理

  2

  高琼

  副总经理

  3

  刘力玮

  总经理助理

  4

  肖秋燕

  合约部经理

  5

  陈慕云

  生产经营部经理

  6

  洪安龙

  工程部副经理

  

福州市晋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3日    

来源:晋安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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