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区民政局等9部门关于印发《晋安区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06-30 16:49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指导意见》(民发〔2022〕73号)《福建省民政厅等9部门关于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实施意见》(闽民养老〔2023〕56号),区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研究制定了《晋安区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 《晋安区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实施方案》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2023年6月30日    

来源:晋安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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