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0年福州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C型、D型保障对象资格申请受理有关事项的公告》(榕人社综〔2020〕142号)和福州市国有房产中心《关于商请取消66户社会租赁住房保障对象资格的函》(榕国房函〔2022〕79号)相关规定,我区严胜男等7户保障对象因存在不动产登记记录,故取消保障资格;我区范英玲1户自愿取消保障资格。现将严胜男等8户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2月24日-2021年3月2日,五个工作日。
公示受理方式:公式期间欢迎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晋安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反映情况和意见。
电话:0591-83640847;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70号,邮编:350000。
附件:福州市晋安区取消公共租赁住房C型、D型住房保障对象保障资格的公示名单
福州市晋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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