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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晋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调整晋安区围产保健协作组和孕产妇死亡评审组的通知

来源: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6-06-09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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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省市级医院,各公立医疗卫生单位,民营医院:

为加强晋安区围产保健工作,提高围产保健质量,研究、探讨晋安区孕产妇、围产儿死亡原因,降低孕产妇、围产儿发病率和死亡率,经研究,决定调整福州市晋安区围产保健协作组和福州市晋安区孕产妇死亡评审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晋安区围产保健协作组由晋安区卫计局相关处室管理人员,辖区医疗保健机构妇产科、儿科(新生儿科)、妇幼保健负责人或技术骨干(在职)组成(名单附后),挂靠晋安区妇幼保健院。晋安区围产保健协作组接受区卫计局领导和管理。

二、主要职责

(一)围产保健协作组职责

1、协调全区围产保健工作,促进临床与保健结合,提高围产保健工作质量。

2、协助区卫计局开展围产保健相关工作检查、督导,总结工作经验,针对有关问题提出对策。

3、定期开展孕产妇、围产儿和新生儿死亡评审,指导危重症孕产妇监测与评审工作,协助区卫计局组织协调危重症孕产妇转诊救治网络运行。

4、当好区卫计局参谋,协助制订围产保健工作相关工作方案、管理制度。

5、组织基层围产保健人员业务培训,推广围产保健新技术、新方法,提高基层围产保健人员业务水平。

6、完成区卫计局交办的任务。

(二)孕产妇死亡评审的职责

1、区卫计局职责

(1)领导、组织、监督和协调辖区内孕产妇死亡调查及评审工作;

(2)负责成立本辖区内孕产妇死亡评审专家组;

(3)根据评审发现的问题,组织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并监督落实。

2、区妇幼保健院职责

(1)在区卫计局的领导下,负责实施对本区孕产妇死亡的评审;

(2)负责对非住院分娩的孕产妇死亡个案进行全过程调查;收集医疗机构上报的孕产妇死亡全过程的调查资料;

(3)负责将原始调查资料、评审个案分析报告和评审总结报告,一并报送市妇幼保健机构;同时将评审总结报告上报区卫计局;

(4)负责反馈孕产妇死亡评审结果。

3、孕产妇死亡评审专家组职责

(1)根据区妇幼保健院提供的孕产妇死亡调查资料进行孕产妇死亡个案分析,对发生在本区的孕产妇死亡按评审要求时限进行初评,明确孕产妇的死亡诊断,对医院死亡原因仍不明确的病例,应明确死因或做出死因推断;

(2)通过评审发现孕产妇死亡发生过程中保健、医疗、管理诸环节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或干预措施,最终完成孕产妇死亡评审个案分析报告。

三、工作制度

每季度召开一次孕产妇、围产儿或新生儿死亡和危重症病例评审会议;协助区卫计局每年对辖区围产保健工作进行检查;每年11月底前向区卫计局、市围产保健协作组书面汇报工作情况。

 

附件:1、福州市晋安区围产保健协作组成员名单

2、福州市晋安区孕产妇死亡评审组成员名单

 

 

 

附件:

 

福州市晋安区围产保健协作组成员名单

    组  长:黄元华  晋安区妇幼保健院院长

副组长:范  骃   薛鹏程  林民忠  田湘平  黄雅玲  

曾志刚   江  勇  黄  维  范学明

成  员:

晋安区妇幼保健院      陈爱英  陈加玲  张沁芬  

晋安区医院            周  凡  陈苏浈

福州市第八医院        林柏青  蔡清和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东二环分院  吴  艳   阮美江   

鼓山镇卫生院          陈  美

民卫医院              翁雅珍

福州福兴妇产医院      李凤琴  靳遂琴

福州福兴妇产医院东院  黄美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