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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的实施方案

来源: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6-07-07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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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做好夏季消防火灾防控工作,深刻吸取近期发生的各类消防安全事故教训,严厉打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区属企业的消防安全,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晋安区关于开展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的实施方案》(榕晋政办[2016]5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各区属企业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认真排查火灾隐患,做到火灾隐患“不增新量、减少存量”,杜绝源头性火灾隐患,进一步夯实火灾防控基础,有效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夏季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组织机构

我局专门成立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督促下属企业开展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同时由局中小企业科负责具体工作。

三、排查范围和工作重点

1、区属企业自身及出租企业违章用火用电用油、违章存放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等火灾隐患。

2、区属企业车间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三合一”厂房、消防器材配备及使用情况、厂房电线、电开关、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

3、区属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并定期组织演练。

四、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6月15日。

2、集中打击整治阶段:6月15日至9月10日。

3、巩固深化和总结阶段:9月20日前。

五、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区属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夏季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要性,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确定工作重点,健全安全工作机制。

2、全面排查,整治隐患。各区属企业要全面排查消防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能当场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限定时间做出整改,对确实无法整改的,必须及时上报。

3、广泛宣传,加强培训。各区属企业要加大对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的宣传力度,通过标语、宣传栏等形式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加强对承租户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