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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夏季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来源:晋安区宦溪镇 发布时间: 2017-08-23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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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夏季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村、镇直各部门:

  今年入夏以来,气温持续升高,森林火险等级偏高,存在较大的火险隐患。为认真落实森林防火措施,杜绝重大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各村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紧紧围绕责任、宣传、火源管控、应急措施、队伍建设和督查等环节,切实做好夏季的森林防火工作。现就认真做好夏季森林防火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各村、有关单位,针对夏季持续高温的森林防火形势,立即行动起来,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严密部署,细致安排。要层层落实责任,包村干部停止休假,下村指导督促村干部、护林员开展防范工作,要将责任落实到每个人每座山头地块每处坟墓,确保每座山头地块每处坟墓有人看护、每个主要坟山路口有人把守,确保夏季森林防火不出问题。

  二、深入宣传,增强森林防火意识。镇林业站要充分利用广播、LED显示屏、宣传栏、警示牌、标语、宣传单、宣传车、播放录音喇叭、鸣锣、张贴倡议书、禁火令等多种形式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因地制宜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各村要召开村两委、村民代表会议,学习《森林防火条例》等,将《致农民一封信》宣传下发并张贴到每家每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条例》等法规,大力普及防扑火知识,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

  三、加强巡护,严格野外火源管控。各村、有关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做好森林火灾防控工作。禁止烧山边的田埂草;禁止在林间上坟烧纸、点烛、烧香等;禁止在林区烧饭、烧火取暖、乱丢烟蒂;禁止擅自炼山和无组织的生产性用火;禁止在林区烧砖烧瓦、挖窑烧炭和烘烤农林副产品;家长要教育好小孩,不要随意玩火、燃放鞭炮烟花。对林区重点地段和入山路口,各村要派专人死看死守,严禁将火种带入山林。对平常有发生火险或经常有明火使用的地方加强监督巡查,落实人员和巡查制度,实行重点防范。对本村内的痴、呆、傻人员再进行一次摸排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做到不玩火、不到森林边缘活动。各村要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森林防火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各项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应急扑火队人员在岗情况及装备配备等扑救准备工作的落实情况,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各村护林员和镇巡查扑火队要履行职责,加强巡查,见烟就查,见火就灭,有鞭炮声就查。各村和镇巡查扑火队要认真做好宣传与巡查记录。

  四、科学扑救,确保扑火人员安全。各村、有关部门和单位扑火队要时刻处于临战状态,做好突发火情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各应急扑火队要服从总指挥的调遣,在第一时间赶赴火场,坚持重兵投入,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将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森林火灾扑救安全放在首位,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妇、中小学生参加扑火,坚决防止盲目指挥、仓促上阵,引发人员伤亡事故。

  五、组建扑火队伍。1、区级专业森林消防队伍11人和镇50人应急扑火队伍,随时在镇待命,并准备二号扑火工具、灭火弹和柴刀等,一旦发生火情立即前往扑救。2、各村组建一支由15-20人左右组成的扑火队,配齐灭火工具,同时各村还要配备专门人员在重点部位,进山路口设卡巡查。

  六、加强巡查及值班工作,做好应急处置工作。镇包片领导、包村干部要深入各村,检查各村森林防火措施的落实情况、防火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及火灾隐患的排除情况,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各村立即整改,切实消除各类火灾隐患。清明期间,镇包片领导、包村干部要下村与村干部、护林员一道开展防范工作,确保每座山头地块、每处坟墓有人监管,每个主要坟山路口有人把守。各村、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决杜绝离岗、漏岗。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记录。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及时、准确上报火情动态、扑救进展、火场气象等情况,对迟报、瞒报火情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对贻误扑火战机酿成重大损失的有关人员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镇防火办电话:8795422787952140)。

   

   

   

   

   

   

  宦溪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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