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工作机构)情况的通知
时间:2011-07-06 11:38

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2011年全省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强调,各级政府、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调整充实工作人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报送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工作机构)情况的通知》(榕政办发〔2011〕34号)要求,为加强工作联系,同时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填写《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工作机构)情况表》(附件1)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情况表》(附件2),并于7月6日(星期三)前报区数字办(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报送内容应含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区数字办(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汇总全区公开单位信息后统一上报市政府办公厅。

  联 系 人:林伟

  联系电话:0591—83926179 传真:0591—83640449

  电子邮箱:fzja@163.com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工作机构)情况表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情况表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七月四日

  附件一

  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工作机构)情况表

 

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

传真

手机

其他联络方式

备注

分管领导

             

主管部门

负责人

             

工作机构

负责人

             

工作人员

             

  单位: 主管部门: 工作机构:

  注:单位填写各级政府和部门名称;主管部门填写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名称;工作机构填写具体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机构名称;分管领导填写本单位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单位领导;其他联络方式填写电子邮箱等信息。

  附件二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情况表

  单位: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机构

网址

联系人

咨询

电话

传真

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

编码

备注

               
               

  注:本表信息将向社会公开,请各单位认真填写以便社会公众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咨询。

来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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