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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福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金城产业发展与古城保护中心,火车站地区综管办,区直各部、委、办、局(公司),各人民团体:
《晋安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6年12月下发的《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安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榕晋政综〔2016〕186号)同时废止。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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