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晋安生态环境局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时间:2025-07-21 16:23

福州市晋安生态环境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方针政策,根据职责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基本制度;

(二)指导、协调、监督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三)牵头负责《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任务落实;

(四)牵头负责晋安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五)负责承接省、市依法公布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六)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

(七)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八)负责环境监测网络、环境统计和环境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

(九)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

(十)依法公开环境质量、环境监测、突发环境事件以及环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

(十一)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十二)承办上级环保部门及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来源:晋安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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