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公证如何办理?
时间:2026-04-21 10:34

  办理出生公证需要提供如下材料:

  1.申请人、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户口簿原件。

  2.生父母的身份证件、户口簿、结婚证原件。生父母离异,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民事调解书、民事判决书原件;生父母已故,提供派出所出具的死亡户口注销证明。

  3.申请人与其生父母的关系证明(关系在同一本户口簿上没有体现的,由派出所出具亲属关系证明或出具原始户籍底册或提供有关单位的人事档案资料)、独生子女证、出生医学证明。

  4.需贴相片的,提供申请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四张照片。

  您可以提供上述材料到我处受理窗口办理,咨询电话:83640458,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福兴大道199号晋安区政务服务中心三层350窗口。

来源:晋安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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