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招生网上报名指南
概述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福建省、福州市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政策要求,晋安区初中招生工作坚持以“保障适龄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为核心,全面推进“阳光招生”机制。招生全面依托“榕教之窗”系统(含电脑端与手机端)实现“线上一网通办”,覆盖报名信息登记、志愿填报、材料核验、摇号结果查询、录取通知接收等全流程,最大限度减少家长线下跑动,提升办理效率。
申请对象
(一)对口升学
初中招生工作实行中小学相对就近对口升学办法,公办小学毕业班学生按初招对口方案安排公办初中升学。对口初中不具备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资格的,外籍学生由区安排在经备案的具有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资格的学校。
(二)回原籍升学
1.以下五类户籍在五城区但户籍地与学籍地不一致的毕业班学生可回户籍所在地升初中。(新办校片区户籍的以新办校要求为准。)
①户籍在鼓楼区、台江区及仓山、晋安两区城区片,但在仓山、晋安两区农村片小学或马尾区小学就读的;
②户籍在仓山、晋安两区农村片或马尾区,但在鼓楼区、台江区及仓山、晋安两区城区片小学或马尾区小学就读的;
③户籍在仓山、晋安两区农村片或马尾区,但在仓山、晋安两区农村片小学就读的;
④户籍在五城区,但在民办小学就读的;
⑤户籍在晋安区,但在五城区以外小学就读的。
(三)新随迁子女
五城区以外小学毕业新来晋安区升学的随迁子女,可申请在居住地所在区安排入学。
享受待遇
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申请材料
回原籍升学需准备:
1.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2.房产证(原件复印件),若祖辈产权需提供父母双方的无房产证明。
3.孩子一寸相片
4.小升初报名表(五城区学校符合条件的回来需自带)
5.毕业生档案(学生基础信息表,由学籍所在小学打印学籍信息并加盖公章)
6.结婚证,若离婚,需提供离婚证及抚养权证明
如需开具介绍信请在 6 月 15 日后工作日时间携带户口本、产权证等材料到晋安区教育局初教科审核、申请。
对口升学需按照学校要求准备。
办理流程及办理地址
下载 “e 福州” APP→首页 “教育专区”→“榕教之窗”→“招生入学”→“初中报名”;
登录后完成实名认证。
信息登记与志愿填报:点击 “我要报名”→选择 “晋安区”→阅读细则→按学生类型填写信息并提交→填报志愿(如需)。
线下材料核验:若是回原籍升学,按“晋安教育”微信公众号提示时间,携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核验。
结果查询:在系统 “个人中心 - 初中招生” 模块,查询材料核验结果、志愿录取结果、最终升学安排。
常见问题
1.忘记“榕教之窗”登录密码怎么办?
答:在登录页面点击“忘记密码”,通过监护人预留手机号接收短信验证码,完成密码重置。
2.五城区外回原籍升学“两证”不统一(户籍地址与房产地址不一致),如何安排升学?
答:“两证”不统一的学生,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初中入学。



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77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