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电动车主注意!今起,这种行为或被罚款!
时间:2023-01-16 10:22
资料图。原浩/摄
据了解,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83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福州城区电动自行车号牌管理办法〉的决定》将于2023年1月15日起施行。
其中,《福州城区电动自行车号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提到,电动自行车的驾驶人和乘坐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
第二十条提到,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十一条规定的,即未佩戴安全头盔的驾驶人和乘坐人,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

交警给骑手发放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并教其正确佩戴。(资料图)陈暖 摄
来源:晋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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