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区教育局2026年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时间:2026-05-13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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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责任 主体 |
普法 类型 |
普法 对象 |
普法内容 (普及的法律法规) |
载体阵地 | 普法方式 | 普法时间节点 |
| 晋安区教育局 |
系统内 普法 |
各级各类学校师生、机关干部 |
1、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 |
线上线下课堂、晋安教育微信公众号、相关工作会议等全面开展 | 法律讲座、法律培训班,开展法治活动,举办演讲比赛等 |
1.贯穿于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利用“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宪法日”等重点宣传活动开展 2.贯穿于机关行政管理工作和机关工作大会 3.结合招生、开学等工作节点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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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面 普法 |
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举办者、管理者、从业人员,培训学生,家长 | 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 | 线上线下课堂、晋安教育微信公众号、相关工作会议等全面开展 | 招生宣传、举办专题讲座、LED屏滚动宣传等 |
1.结合培训机构招生、日常检查、交流培训班等工作节点开展 2.结合机关行政管理工作节点开展 3.利用“国家宪法日”“民法典宣传周”等重点宣传活动开展 |
来源:福州市晋安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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