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州市晋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3-06-15 09:34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3月1日至4月10日,区委巡察一组对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年9月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站位,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局党组高度重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区委巡察一组反馈巡察情况后,2022年9月9日局党组立即进行传达落实,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以本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正视问题、凝聚共识、形成合力,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行动、最扎实的措施,不折不扣、从严从实抓好整改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整改措施。局党组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严格对照区委巡察反馈问题和整改要求,逐项逐条研究具体整改措施。2022年9月15日制定了《中共福州市晋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落实区委巡察一组<关于对晋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责任科室以及整改措施、完成时限等,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压力。巡察反馈会召开以来,共召开5次党组会,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分析研判、研究梳理、协调解决,2022年9月29日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问题开展深入剖析,确保做到立行立改、立整立改、逐一整改、件件到位。

  (三)建立健全机制,巩固整改实效。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注重标本兼治、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注重从思想、制度、机制层面找原因、堵漏洞、除病根。目前已梳理完善《林业行政案件查处流程监督制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等20项制度,持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切实提升自然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区委工作要求情况

  1.关于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还有差距的问题。

  (1)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学习贯彻。2022年9月9日召开党组会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习近平在浙江、云南等地考察涉及生态方面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梳理总结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确保上级精神及法规制度贯彻执行到位。二是推进学习常态化长效化。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为主线,立足职能职责,2022年12月7日制定下发《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实施方案》,巡察反馈以来,先后组织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3次,专题研讨1次,“三会一课”7次,主题党日活动3次,推动党员干部学思践悟笃行。

  (2)贯彻上级决策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加良山实际情况,我局及时向区政府建议变更治理。根据区政府研究,加良山矿区治理方式已从“人工干预+自然恢复”改为“自然恢复”,目前地表植被恢复较好,宦溪镇正在采取播撒草籽、封育等方式继续巩固自然恢复成果。十四五期间,我局将严格落实区政府有关废弃矿山治理工作的相关规划,指导乡镇做好上述矿山的封育工作。二是通过对晋安区宦溪镇峨嵋村加良山的64个矿洞中未封堵的矿洞及露天矿及重要关口进行24小时全方位实时监控及全程录像,坚决制止破硐盗采行为。

  2.关于履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职责不够有力的问题

  (1)落实生态治理工作缺乏韧性。

  整改情况:根据《晋安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加良山13号硐和高山矿区2处废弃矿山已从“人工干预”变更为“自然恢复”。目前我局正督促指导宦溪通过采取日常巡查等措施加强打非巡矿工作,杜绝人为破坏。2022年9月9日、12月5日组织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矿山安全防范有关工作,组织相关科室深入乡镇开展督导检查5次,督促指导各乡镇开展矿区常态巡查工作,做好设卡蹲守、重点区域突击检查等,有效巩固了自然封育成果。

  (2)违法图斑查处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月清月结”工作机制,按照上级要求的时限完成图斑性质判定和数据填报。二是跟进违法问题查处整改工作。2022年9月7日,报请区政府召开城建专题会议,部署推进违法图斑查处整改工作,向区直有关部门和乡镇发放问题清单,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时限,要求抓紧落实查处整改。会后,我局密切跟进各单位的工作进度,收集查处整改材料,并及时更新完善图斑查处整改信息。三是开展联合实地督导工作。为推进违法图斑整改成效,我局会同市国土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宦溪、寿山违法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联合实地督导,进一步夯实整改实效。截止2022年10月,晋安区违法图斑查处率和整改率均排名靠前。

  3.关于推进部门制度化建设的意识有待提升的问题

  (1)法制监督意识淡化。

  整改情况:一是安排专人担任法制审核员,负责对行政执法案件的法制审核工作。二是2022年9月16日,以林业执法例会为契机,召开行政执法案件查处业务培训会,邀请局法律顾问进行案件查处业务培训。针对8起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后,未开展后续工作的案件,我局已根据实际情况督促业主单位通过补报批林地手续、整改复绿等形式补结案。三是2022年10月20日,印发了《福州市晋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查处流程监督制度》(榕晋自然综〔2022〕278号),严格规范依法行政。四是对办案程序不规范相关人员开展批评教育,组织深入学习《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严格林业行政处罚程序。

  (2)推进执法队伍改革工作滞后。

  整改情况:持续推进乡镇赋权工作。及时对接区委编办,结合乡镇实际情况和承接能力,梳理形成适宜赋权乡镇实施的22项行政执法事项,2022年12月,与鼓山、新店、岳峰、宦溪、寿山、日溪等6个乡镇签订了《行政执法赋权事项承接确认书》,明确乡镇的承接事项、职责边界等内容,并加强对乡镇综合执法队伍的业务指导。

  4.关于普法工作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法律政策宣传下乡进村入户,2022年10月21日,组织党员干部前往牛岗山公园开展《福建省种子条例》《森林法》宣传活动。2022年12月5日,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契机,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结合《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深入九龙城社区开展专题辅导讲座。二是开展常态化宣传,以“3.12植树节”“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等节日为契机,组织有关区直部门、镇(街)通过媒体宣传、公告栏、墙体广告、进村入户发放《致广大群众一封信》等方式,重点宣传《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保护耕地、抵制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坚决拆除一切新增乱占耕地违建。

  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重要报告意识形态内容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补充完善。认真梳理2017年以来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并在历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中予以充分体现。二是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从严治党、平安综治和精神文明中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2022年11月29日,组织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深入学习《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再落实。

  (2)新闻宣传工作形式单一。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落实上级关于宣传工作的部署,拓宽宣传渠道。通过微信、美篇、区政府门户网站、电子屏幕等传达上级精神,2022年9月-12月共发布简报27篇,占全年发布总量的35%。二是积极投稿。主动撰写部门工作简讯并投稿至今日晋安、晋安要讯等平台,增加我局亮点工作曝光率。2022年10月由我局选送的《草木之息》在晋安区“我爱晋安”短视频大赛中被评为二等奖。三是委托福州虫林野趣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拍摄野生动植物教育宣传片,并集中在乡镇、街道、公园内进行展播,进一步提高群众野生动植物保护意识和知识储备,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形式主义仍有存在的问题

  (1)保密工作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9月15日召开党组会,明确各内设科室保密检查实有内容,按清单对标对表开展自评自查自纠,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干部年终考核。二是修订完善保密工作制度14项;核查近5年发文密件,规范过程稿及签发程序;重新制作并全覆盖粘贴保密警示标识;规范密件查阅管理。三是拓宽保密培训人员覆盖面,2022年11月29日,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组织各科(所)负责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并运用保密观APP平台开展“2022年度保密教育线上培训课程”学习,切实筑牢干部职工保密意识、素质和能力。四是对保密管理不规范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管理涉密文件,严防泄密。

  (2)廉政风险防控逐级弱化。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从具体业务工作流程入手,2022年9月22日制定下发《关于开展2022年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工作的通知》,组织全局开展2022年廉政风险点排查,完善防控措施,并逐级做好督促检查,严格把关,建立以岗位为点、程序为线、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格局。二是对廉政风险排查雷同的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重申工作要求,切实增强科室、所(站)风险防控意识,提高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防控廉政风险的自觉性。

  2.关于财务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财务报销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立整立改。进一步完善凭证报销手续,要求票据谁经手、谁签字,严格审批报销手续,对电梯维修保养款等3份报销材料进行补齐、签字。二是规范财务报销手续。严格按财务报销有关要求,做好支出审批把关,加强对原始凭证和票据资料的审核和管理。三是对财务报销审核把关不严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要严格把好财务报销审核关,对未附凭证、凭证不完整的,坚决予以退回重报,确保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2)差旅补贴发放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清退。清退违规报销伙食补助360元,违规报销交通补助640元。二是对公务外出、差旅费补贴等严格按照省市区出台的要求规范管理,杜绝不规范行为发生。进一步规范各项报销手续,严格差旅费报销审核,有效杜绝多报、重报、虚报出差补贴问题。三是对差旅补贴发放不规范相关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要严格贯彻区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坚决杜绝违规报销行为。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关于党组引领政治建设不够有力的问题

  (1)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9月15日,组织召开党组会认真学习《局党组工作规则》《关于进一步规范局“三重一大”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重申纪律要求,要求各科室凡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5万元及以上)均需上会研究,并邀请派驻纪检组列席,确保“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巡察反馈以来,共组织召开4次党组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11项,并于会前将会议材料上报派驻纪检组审核。二是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议事决策原则,严格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三是规范议事决策记录,指定专人记录会议研究全过程,体现参会对象逐一表态内容,确保记录全面、准确、到位。

  (2)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和组织工作,做好会前学习、意见收集、沟通交流等工作,不断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二是统一思想认识,树牢民主生活会“有辣味才能有滋味,有深度才能有力度”的意识,由局党组书记认真审核班子及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确保见人见事见思想。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确保民主生活会动真格、见实效。

  2.关于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1)支部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做好归档。将党员受处分的自我批评和检讨材料进行归档。二是分别于2022年10月12日、10月14日召开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对各支委和全体党员进行教育培训,认真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进一步提升干部能力水平。三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认真记录,切实做到页面整洁不涂改,督促参会人员做好签到。四是对支部有关委员和对照检查发言材料雷同的班子成员进行谈话提醒,要求支部委员要严格按照要求做好会议签到,规范“三会一课”记录,扎实做好党员民主测评工作;局班子成员要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为契机,认真撰写发言材料,深入查摆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有针对性提出改进措施。

  (2)党务基础工作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0月12日通过支部委员会,组织各支委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进一步学习换届流程。二是严格按照党员组织关系管理规定,对局所有党员组织关系进行梳理排查。目前,已完成森林警察大队6名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三是常态化做好党员e家平台建设管理,指定组织委员负责系统管理,确保规范运行。

  (3)基层宣传阵地建设较为薄弱。

  整改情况:立即整改。由局办公室牵头,对基层所(站)、局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加强阵地管理。巡察反馈以来,共更新替换宣传展板2块,增设宣传展板1块、宣传门型架1个,确保宣传内容及时准确,无破旧、污损等现象,提升宣传覆盖面,筑牢基层宣传“根据地”。

  3.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尚有差距的问题

  (1)履行主体责任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2022年11月29日,组织召开党组会集中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再研究、再部署。二是2022年9月9日、12月23日结合“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组织学习中央纪委、省纪委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深入开展“四风”问题自查自纠,深化以案为鉴,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深化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理解,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三是2022年12月23日制定下发《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要求各责任科室、责任人认领任务,照单履责,强化担当,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地生根。

  (2)“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常态化谈话。2022年9月9日、12月23日结合“中秋国庆”“元旦春节”开展警示教育和集体廉政谈话2次,切实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2022年共任命科室副职1名,已按要求开展任前谈话。二是健全完善谈话制度。2022年10月10日印发《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规定》和《干部廉政谈话提醒制度》,进一完善廉政谈话制度,加强对干部的日常提醒教育,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和教育。

  (3)履行监督责任尚有差距。

  整改情况:加强协作配合,主动邀请纪检组列席“三重一大”会议,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今年以来,对拟申请晋级的12名专技人员、提任的3名干部、1名科室副职均已书面征求派驻纪检组意见。

  4.关于党组带队伍的能力有待加强的问题

  (1)基层队伍监管缺位。

  整改情况:2022年10月13日,我局组织全区乡镇分管人员、协管员参加业务培训,邀请了高校教授和省地调院专家分别从农村土地管理理论与实务、地质灾害防治两个方面进行授课,进一步提高协管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更加有效促进协管员履行岗位职责。

  (2)激励保障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经区政府领导同意拨付2022年度村级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协管员及区配套补助津贴后,我局及时对接区财政局,督促有关乡镇建立绩效目标库,并于12月20日联合区财政局拨付上述款项(榕晋财指〔2022〕743号、榕晋自然综〔2022〕311号)。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关于党组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1)专项审计问题未整改。

  整改情况:针对“食堂副食品采购未进行招标或比价”的问题,我局于2023年1月17日,委托福建禾正招标有限公司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福建省佳兴农业有限公司为我局食堂副食品采购配送服务公司。

  (2)主题教育整改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公文处理中的发文办理流程,所有发文必须经过“拟稿-审核-复核-签发-机要”等流程,保障发文的准确性与必要性。2022年9-12月,累计发文177篇,占全年发文的22%。二是全面改进会风,大幅压减会议,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全局性会议集中在一天召开,其他时间原则上不再安排;确需召开的,需提前报办公室审批,有关会议能合并的合并,能套开的套开,坚决杜绝为开会而开会。

  (3)对上级督查整改意见不重视。

  整改情况:一是严禁照搬照抄、抄袭拼凑上级文件,随机抽查各科室拟写的公文、材料,内容与上级文件重复率超过70%的一律不发,经对三季度以来的发文进行自查,未发现问题重复发生。二是严格执行区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文电审办及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公文、材料报审程序,所有公文、材料需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确需经主要领导审核的,由分管领导审核后报主要领导。三是对发文与上位文件高度重合的科室相关人员分别进行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要求其加强思想认识,提升业务能力水平,杜绝出现重复问题。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履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职责不够有力的问题。

  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监管乏力。

  整改情况及下一步整改措施:该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一是通报进度为零的工作已于2021年年底前全面完成。2022年,我局严格落实《晋安区2022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实施方案》,按时按序完成了2022年度的松材线虫病防疫工作,并于10月20日印发了《晋安区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实施方案》,及时部署推进有关工作。二是指派专人跟踪乡镇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目前,鼓山镇5.805万元尚未支付;新店镇尚结余10.7797万元,拟用于2021年松林改造尾款;岳峰镇正常结余约0.8万元;宦溪镇未支付;寿山乡尚余47万元;日溪乡已完成支付。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跟踪乡镇后续资金下达使用情况。

  完成时限:2023年6月

  2.关于推进部门制度化建设的意识有待提升的问题。

  执法案件结案工作机制不健全。

  整改情况及下一步整改措施:该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一是开展历年森林督查旧案积案清理工作。牵头组织乡镇做好2018年以来森林督查问题的整改复绿工作,截至目前,已整改到位90%以上。二是2022年9月27日至29日,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全省林业执法业务培训班,提高行政执法业务水平。三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2022年10月20日,制定印发了《福州市晋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查处流程监督制度》(榕晋自然综〔2022〕  278号),实行从受理线索、立案调查到办结、处罚信息公示等案件流程全过程记录,密切跟踪行政处罚决定事项的执行情况,对法定情形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按照职责划分,及时将“两违”线索移送属地乡镇整改。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督促指导各乡镇对未整改图斑进行整改到位。

  完成时限:2023年6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7323068;通信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塔头路380号;电子邮箱:a87323068@163.com。

中共福州市晋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

2023年6月14日    

来源:晋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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