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晋安区委巡察工作安排,经晋安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2022年4月下旬开始,晋安区委4个巡察组分别对区建设局、茶园街道(含12个社区党组织)、寿山乡(含22个村级党组织)、日溪乡(含12个村级党组织)等4个单位开展第二轮第二批常规巡察,茶园街道、寿山乡、日溪乡巡察时间为二个月左右,区建设局巡察时间为一个月左右。日前,4个巡察组已进驻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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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别 |
区委巡察一组 |
区委巡察二组 |
区委巡察三组 |
区委巡察四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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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巡察单位 |
寿山乡 |
日溪乡 |
区建设局 |
茶园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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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 组负 责人 |
组 长:林吉顺 副组长:叶 茵 |
组 长:林 强 副组长:赵 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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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长:雷新土 副组长:缪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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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长:秦赛红 副组长:刘 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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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门 值班 电话 |
15959185327 (8:30-12:00; 14:30-20:00) |
13906933056 (8:30-12:00; 14:30-20:00) |
13906933029 (8:30-12:00; 14:30-20:00) |
15959185927 (8:30-12:00; 14:30-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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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 地址 |
福州市邮政信箱B0139号 |
福州市邮政信箱B0140号 |
福州市邮政信箱B0141号 |
福州市A002 邮政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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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 受理 范围 |
根据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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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晋安区委巡察办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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