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解决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决定在晋安区开展司法行政系统基层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诉举报范围
(一)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问题。整治未按照法律法规明确收费、罚款、检查、查封的事项、依据和标准,且未向社会公开;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组织或人员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擅自增设事项,提高标准、金额、频次,扩大范围等行为。
(二)律师和公共法律服务领域行政执法问题。整治在涉律师、公证的行政执法过程中,未完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等要求,行政处罚、行政检查不规范、不文明等问题。
(三)行政审批方面突出问题。整治审批事项超期办理、不规范办理的,未按要求落实“数据最多采一次”“无证明城市”“最多跑一次”“告知承诺制”等相关工作要求的;办理审批事项中吃拿卡要等行为。
二、不予受理范围
1.没有明确的投诉对象或者投诉请求的;
2.投诉不属于行政执法机关法定职责的;
3.已被监察、信访或其它机关受理的;
4.依法由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受理的刑事、民事案件;
5.已经申请行政复议、民商事仲裁、司法程序的;
6.对行政复议、民商事仲裁、诉讼结果不服的;
7.其它不属于行政执法投诉受理范围的。
三、投诉举报须知
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地址、电话。如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依法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投诉举报方式
1.投诉举报电话:0591-83640148
(冬令时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夏令时工作日8:30-12:00,15:00-18:00)
2.投诉举报邮箱:fzdc350000@163.com
3.来信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司法局法治督察科(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241号)
特此公告
福州市晋安区司法局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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