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晋安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经区委同意,区委各巡察组近期陆续进驻,对区委宣传部(区文联、区社科联、区融媒体中心)、晋安区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晋安区房屋征收工程处、晋安区工业公司、晋安区物资公司、晋安区华福公司开展常规巡察,巡察时间一个月左右,具体时间视实际工作情况调整。
组 别 |
巡察组 负责人 |
被巡察单位 |
值班电话 (8:30—18:00) |
邮政 信箱 |
“码上巡”二维码 |
区委巡察二组 |
组 长:余仰林 副组长:林涵山 |
晋安区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晋安区房屋征收工程处、晋安区工业公司、晋安区物资公司、晋安区华福公司 |
13906933056 |
福州市A115号邮政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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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巡察三组 |
组 长:关志忠 副组长:江燕茹 |
晋安区委宣传部(区文联、区社科联、区融媒体中心) |
13906933029 |
福州市A116号邮政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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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 受理 范围 |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区委管理的其他干部及下一级主要负责人、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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