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时间:2025-11-28 09:05

  为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强化农林开发等生产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水利部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我区划定了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公告如下:

  一、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

  二、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三、全区范围内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共涉及6个乡镇,划定图斑共计724个,总面积176.50平方公里,占全区国土面积的32.83%(详见附件1、附件2)。

  特此公告。

  附件:1.晋安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成果图

  2.晋安区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图斑信息表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8日    

来源:晋安区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政策文件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