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部署,2024年8月19日至9月28日,省委巡视八组对晋安区开展了巡视,并于2025年2月21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规定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党委(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晋安区委坚持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全力以赴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以及省委、市委主要领导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压紧压实巡视整改责任。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区委第一时间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整改工作。三是突出问题导向。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提出整改措施并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区委常委班子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深入查摆剖析问题。四是深入真改实改。成立区巡视整改工作跟踪督办组,全程督促推进,并支持区纪委监委依规依纪处理巡视反馈有关问题。五是坚持举一反三。深入剖析整改问题产生原因,开展全面梳理检查(专项整治)23项,实现系统整改。六是推进建章立制。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有机结合,建立健全各类机制32项,做到标本兼治。
区委主要领导坚决扛牢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牵头抓总、靠前指挥,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带头认领问题。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要求,诚恳接受、全部认领,并主动认领38个重难点问题,持续督促抓好落实。二是带头制定方案。亲自审核把关巡视整改方案,推动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对号入座、倒排节点、压茬整改。三是带头推动整改。每两周专题研究一次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重点问题紧盯不放、直接解决。四是带头督促落实。先后12次对巡视整改相关工作作出批示,通过多种形式实时提醒调度、及时跟踪督促,确保整改落实不偏。
二、集中整改期内巡视整改进展情况
(一)对上轮巡视发现的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
1.“福州市同乐农业生态园违纪违法”遗留的化解债务问题未完成。成立同乐园破产重整工作领导小组,按破产重整程序妥善处理同乐园项目遗留债务问题。
2.问题整改成效不够好,存在“集体经济收不抵支”问题。一方面,引导各村因地制宜盘活资源发展特色产业,并扶持10个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建设,以点带面辐射其他村经济发展;另一方面,健全完善农村集体财务预决算制度,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资产流转交易的通知》,促进村集体资产资源保值增值。
3.拆旧问题整改审核把关不严。在全面核查189个拆旧工程项目,对涉及的3名违纪人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持续加强拆旧等工程项目关键环节监督,发现并督促问题整改21个,处理16人,完善区、镇两级拆旧工程项目领域廉洁风险排查防控体系。
4.“回迁安置不落实”问题仍然存在。建立逾期未回迁项目清单,并根据实际滚动更新,同时建立督查通报机制及定期研究等机制,加快推进回迁安置房交付与建设。目前8个回迁安置项目已落实回迁1项,剩余项目正在加快推进中。
5.“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仍然存在。区国投集团强化运营、盘活国资,制定《财务预算管理制度》,活化利用16处国有资产公共空间,全面关停并转四级企业,划转整合企业经营业务,集团融资、营利、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同时举一反三,组织各单位全面完成国有资产清查,加强资产管理,资产处置程序更加规范。
6.“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问题仍然存在。组织反馈问题涉及的党组织开展全面自查整改,并举一反三,在全区开展党内政治生活规定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立整立改,推动党内政治生活规定严格执行。举办基层党务工作者能力提升训练营,加强党内政治生活相关制度学习,并开展组织生活巡听旁听、评估检查,全区各级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进一步增强。
(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闽期间对晋安工作的一系列重要理念和实践探索不够紧实
(1)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兴经济开发区“从田野走向世界”的期盼有差距
7.破解用地成本过高的办法不多。探索福兴经济开发区“一区多园”发展模式,破解园区用地成本过高问题。加大园区产业招商力度,一批新项目入驻园区,当前已建成载体空置率降至29.4%。
8.搭建创新服务平台不够。坚持外引内育结合,对接福建师范大学,合作建设东南激光材料及元器件检测中心(中试基地),并加快晋安区职工三创中心建设,以多元创新服务平台搭建,完善“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化”发展生态,助力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去年底以来新增3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9.园区产业结构不够优化。立足现代化园区定位,大力发展光电、智能制造、软件信息等产业,帮助37家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并积极扶持龙头企业发展,提速建设高意集团、华科光电定制厂房项目,引导企业进一步延链扩链。同时,针对开发区考评指标落后问题,建立台账、分类施策、集中攻坚,园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排名较上一年度提升5名。
(2)挖掘习近平总书记对北峰山区发展提出“农业为本,旅游兴乡”的重要理念不深入
10.北峰山区乡村产业的能力不足。立足资源禀赋,通过强化龙头带动、农业品牌建设等措施,推动北峰山区产业发展能力有效提升,目前全区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12家,“二品一标”认证农产品达21个,今年底“一村一品”专业村总数可达10个以上。
11.乡村振兴示范项目的造血功能偏弱。全面梳理历年乡村振兴产业项目沉淀资金,用于提升已建产业项目品质,引入社会资本合作,增强已建项目造血功能。加强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管理,2025年省级乡村振兴示范项目中产业类资金占比增至57.4%,并引导产业项目与行业成熟企业合作,提高产业效益。
12.文旅经济发展成效不明显。通过申请专项债、争取上级财政补助、加大区财政投入等方式,多渠道拓宽资金来源支持文旅项目建设,今年文旅领域资金投入高于往年。在此基础上,加大文旅招商力度,优化文旅推介,增强文旅经济发展活力,2025年上半年旅游人数同比增长13.1%,旅游收入同比增长17%。
13.推动鼓山风景区创建5A级景区工作。加强与鼓岭管委会会商协调与联建共建,共同制定《鼓山5A创建任务清单》,全面完成涉及晋安区的5个景区创建项目。创新文旅融合,在鼓山风景区结合季节特点持续开展各类文旅活动,进一步打响古道登高、梅花文创等文旅品牌,游客较往年大幅提升。
(3)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挖掘寿山石文化优势,做好寿山石文章,推进寿山石产业发展”的嘱托仍有不足
14.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处理不够好。坚持保护与发展协调推进,一方面,重新修订“晋安区2021-2025年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增设叶腊石(寿山石)规划开采区块,合理开发利用寿山石矿产资源;另一方面,通过“技防监控+人防巡查”相结合方式,加强寿山石矿产资源保护,杜绝非法盗采等违法违规行为。
15.寿山石文化产业发展不够有力。强化规划引领,制定工作方案,从保护开发寿山石矿产资源、保护传承寿山石雕刻技艺、打造寿山石文化产业集聚区、培树寿山石文化品牌等4个方面系统推进寿山石产业发展。同时,通过紧抓重点项目、加强宣传推介、培育人才队伍等方式,持续鼓浓寿山石产业发展氛围,目前寿山国石小镇、鼓山大厦等项目建设按序时推进,各类寿山石文化主题文旅活动反响良好,我区30多名寿山石从业艺人获评各类荣誉称号。
16.组织开展寿山石对外交流活动较少。制定寿山石文化对外交流活动方案,提高举办群众性寿山石文化活动和异地交流活动频次,今年以来累计开展各类交流活动18场。同时,积极联动中央、省、市主流媒体,今年以来刊登寿山石相关宣传报道112篇,寿山石文化影响力与知名度进一步扩大。
(三)贯彻落实省委“三争”工作要求还有差距
(1)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不到位
17.违法破坏森林资源行为仍有发生,部分内河水质抽检不合格。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通过强化巡山护林工作及多部门联动协作,提升监管和查处质效,今年新增违法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呈下降趋势。加强内河周边排水排污巡查管理,2025年以来巡河里程达44370.14公里,处置问题980件。2023年底以来内河水质均未出现不合格情况。
18.鼓岭水源地保护区管控不力。在全面拆除违法建筑,对相关责任人问责处理的基础上,进一步严密鼓岭水源地保护区“两违”巡查体系,加强区、镇、村三级联动宣传,巩固整治成效,目前水源地保护区内暂未发现新增“两违”建筑。
(2)扶持实体制造业力度不够大
19.构建制造业新发展格局的措施不够有力。实施工业提振三年专项行动,进一步增强实体制造业竞争力和影响力。用好已建在建的产业载体,强化工业企业招引,今年以来通过举办多场招商对接活动落地4个工业项目,今年一季度二产占GDP比重提升。强化创新赋能,引导思嘉环保、三耀科技等重点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工作;全面开展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诊断,引导重点工业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改造,并成功申请补助资金,开展全区规模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诊断,帮助企业实现降本增效,提升产业能级和企业产值。
20.新落地的工业项目较少。加强规划引领,探索“一区多园”融合发展路径,整合土地资源,拓展产业发展空间。坚定不移实施“工业上楼”以盘活低效用地,福兴经济开发区智谷创园一期、二期项目已全面开工建设。加大工业用地出让比例,2024年新出让工业用地4宗,占地面积168.77亩;加大工业项目招引力度,新引进工业项目13项。
21.扶持台企发展的力度不够。积极服务规上台资工业企业,引导和支持台资工业企业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提升产品竞争力。目前我区规上台资工业企业减停产面已缩小至50%。
(3)创新驱动机制不够完善
22.科技项目经费投入不足。通过开展规上企业研发经费归集统计业务培训,靠前服务企业等方式,提升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GDP比重。2024年我区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17.04亿元。2025年进一步扶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23.推动企业科技创新的力度较弱。引导企业加强科技创新,动员企业积极申报福建省数字经济创新企业,目前我区已有10家入选,其中2家企业入选福建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领域“未来独角兽”创新企业,8家企业入选“瞪羚”创新企业,全市占比均有提升。今年以来我区已申报国高企业153家。
(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不够有力
(1)城市治理精细化程度不够高
24.社区物业管理有短板。组织开展社区物业管理相关人员业务培训、学习考察及现场推进等活动,进一步提高社区物业管理水平。印发《关于建立晋安区住宅小区联席会议工作制度的意见(试行)》,健全信访诉求化解、矛盾纠纷调处等长效机制,2025年以来累计约谈物业企业36家、给予黄牌警告4家。
25.网格化巡查“前哨”作用发挥不明显。2024年底前全面拆除平原城区136宗“两违”案件,今年以来处置平原城区“两违”案件95宗,办理12345信访投诉件153宗。区纪委监委对1名“两违”监管不力的责任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同时,大力推进生态环境整治,油烟、噪声投诉件办理,空气质量暂居福州市城区第一。
(2)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成效不明显
26.国有企业管理制度不健全。区国投集团全面梳理评估现有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和适应性,深入查找制度漏洞和缺失环节,结合实际制定《财务预算管理制度》、修订差旅费及企业宣传管理、招聘管理等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制度要求,完成2025年度财务预算编制等工作,企业管理更加规范有序。
27.国有资产监管不到位。反馈问题涉及的3家国有企业欠缴租金已基本收回。在此基础上,向全区印发《关于重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举办国有资产清查培训会,明晰职责任务,各单位监管意识有效增强、工作更加规范。
28.国有企业经营存在亏损。区国投集团对内全面完成子公司审计工作,及2025年度第一批次内审工作,从源头梳理整治经营问题;对外进行公司业务调整,对7类缺乏竞争优势的经营业务以及低效业务全面退出,并将持续亏损、规模偏小或未开展实质性业务子公司归并重组,有效提升集团整体经营效益。
(3)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有欠缺
29.房地产领域风险较大。及时协助解决房地产项目工程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督促相关开发商按原定计划按时完成项目竣工交付。
30.基层应急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加强对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科学制定年度应急经费预算,并开展预算执行情况督查;同时,制定各领域应急演练计划并抓好执行,2025年以来各乡镇(街道)已开展应急演练70余场,基层风险防范和响应能力进一步提高。
31.存在村集体负债现象。负债村正在有序执行还款计划。在此基础上,举一反三,在全区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三资”精准清查工作,并定期开展村集体债务专项督导,推动“三资”管理更加规范有序。
(五)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1)区委主体责任扛得不牢
32.区委未按要求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区委常委会今年已安排专题会议研究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并持续严格执行责任制相关工作要求。同时,区委分管领导约谈相关负责人,区委党建办深入学习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并制定全年任务清单,持续抓好督促落实。
33.个别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够扎实。巡视反馈问题涉及的区委班子成员均已在民主生活会或党组、班子会议上作自我批评,相关区委、区政府领导分别对分管单位领导开展廉政约谈。区委在常委会上进一步重申了落实“一岗双责”相关要求并制定下发相关文件,压实从严管党治党责任。
34.巡察工作责任落实还有差距。坚持即知即改,区委书记分别于2024年10月25日、2025年3月21日参加六届区委第七、八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并在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上对巡察工作进行强调部署。目前“区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主持动员部署会”已纳入巡察工作要求,政治责任进一步压实。
35.推动巡察整改不够有力。建立未完成整改问题台账,要求相关单位明确整改措施及时限,并由专人持续跟踪督促整改。目前8家单位10个问题已整改,区纪委监委对整改不力的13人予以问责。
(2)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够有力
36.履行监督职责不够到位。区纪委监委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安排100多人次参加上级组织的集中授课、一线实训等业务培训,并将内设综合部门干部充实到专案组中,全面提升业务能力。确定8个领域专项工作深入开展日常监督,实现日常监督具体化、深入化,日常监督质效有效提升。加大线索督办力度,深化“预警+督办”工作机制,今年以来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线索41件,占比提升。
37.“以案促改”工作抓得不实。深化以案示警、以案明纪,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并深入剖析根源,查摆监管漏洞,出台《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法官业外活动行为规范(试行)》,为法官“八小时外”行为提供纪律指引。在此基础上,对全区2024年典型案例开展全面梳理,形成“一案一整改”工作台账,对1个成效不明显的案后整改工作督促整改,推动以案促改工作取得实效。
38.执纪问责力度不够大。区纪委监委加强党纪法规学习,提高干部纪法贯通运用能力;加强线索处置集中攻坚查办;加大对乡科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精准问责力度,今年以来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和处理乡科级领导干部28人;开展问责类案件评查、2024年群腐案件质量自查,深化运用“乡案区审”制度,推动基层案件质量有效提升。
39.自身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区纪委监委加强人员配备,新调入干部14人,将空编率动态控制在总编制的5%内;象园街道等3个乡镇(街道)已按要求配齐纪检监察专职干部,乡镇监督力量进一步充实。同时,加强常态化“走读式”谈话安全检查工作,确保谈话程序规范。
(3)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廉政风险问题比较突出
40.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领域监督薄弱。区纪委监委对邀请招标不规范问题涉及的11名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区园林中心、茶园街道已与相关公司终止合作,并制定完善《晋安区园林工程建设管理制度(试行)》《茶园街道招投标廉洁制度(试行)》等制度,有效防控廉政风险。在此基础上,区纪委监委坚持举一反三,紧盯工程领域突出问题开展“打深井”监督,发现并督促问题整改21个,立案查处25人。
41.涉嫌规避公开招投标。区纪委监委对项目中存在邀标不规范问题的责任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为完善市政项目招标监管体系,区政府制定《晋安区房建市政工程招投标检查制度》、《晋安区房建市政工程招投标项目备案机制》,进一步规范房建市政招投标行为。同时,为增强业务人员履职能力和廉洁意识,区建设局专门制定全区业务学习培训制度,目前正根据计划开展业务学习培训。
42.项目招投标量身定做。区纪委监委对相关单位负责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在此基础上,为增强采购人员合规意识,区财政局于2025年4月30日举办全区政府采购培训,并下发《关于重申加强对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公告歧视性和倾向性条款审查的通知》,切实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43.政府采购程序不合规。区纪委监委对采购程序不合规问题涉及的2名责任人予以问责。目前反馈问题涉及的单位均已进行了内部通报,对责任人员进行约谈,并健全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同时,区财政局加大培训力度,下发《关于规范采购限额标准以下项目采购活动的通知》,以增强全区采购人员的政府采购合规意识。
44.个别村存在工程决算超预算问题。区纪委监委已对有关村违纪违法人员立案查处。坚持举一反三,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对全区农村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决算超预算问题开展专项督导,推动问题整改;要求全区各村依托福州市“三资”网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线上公开,以此接受群众监督。
45.个别村存在合同约定租期过长问题。对确实存在合同租期过长问题的村,已解除原有合同并按规定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此基础上举一反三,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区纪委监委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对发现问题即督促整改。
46.部分村集体“三资”管理不到位,还存在租金应收未收现象。成立工作专班全力推进村集体合同欠租追缴工作,目前全区村集体已追回大部分欠缴租金。区纪委监委对村集体“三资”管理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给予处分。在此基础上,结合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强化对农村“三资”监管领域的监督检查。同时,试行村集体合同租金“红橙黄”三级欠租预警机制,强化催收刚性,切实维护村集体经济利益。
47.资金管理不规范。针对巡视反馈存在的资金应收未收问题,持续加大沟通协调力度,督促尽快拨付。其中,区工信局下属企业已收回1529.8358万元,区建投中心已收回719.0869万元。区纪委监委对区工信局、区建投中心催收不力的2名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
48.涉农资金管理不严。区农业农村局、宦溪镇已调回财政资金专用于涉农项目,区纪委监委对区农业农村局1名责任人谈话提醒,对宦溪镇1名责任人党内警告处分。在此基础上,区纪委监委、区农业农村局开展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点对涉农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目前已发现并督促问题整改57个,立案10人。
(4)作风建设仍需加强
49.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未绝。区纪委监委对相关单位1名责任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区机关中心对1名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并举一反三对区直30家单位公车使用情况进行排查,督促问题整改。同时,区纪委监委紧盯重要节点开展监督检查177次,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落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50.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针对巡视指出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工作弄虚作假问题,区纪委监委已对该局1名直接责任人党内警告处分,2名相关责任人诫勉谈话。目前该局依托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实现城管执法案件信息化、数字化透明管理。针对巡视指出寿山乡前洋村相关问题,已对1名责任人警告处分。在此基础上,区纪委监委围绕突出问题加强监督检查,今年以来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94起11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1人。
51.担当精神不够。制定乡镇(街道)部门履职事项清单,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职责。同时,坚持激励与整治同步发力,通过开展干部履职情况专题调研,加大一线考核力度,提拔重用表现优秀干部;大力整治“虚僵躲拖”等不良作风问题,充分提振干部干事担当精神。
(六)党的建设有缺失,存在“重说轻做”现象
(1)党内政治生活抓得不够严
52.区委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不严谨。区委办召开全体干部大会进行深刻剖析反思,区委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同时,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区委常委会服务工作机制提升会议服务质效的意见》,以制度规范流程、提升效能。
53.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相关责任人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重点查摆并接受批评。同时,坚持举一反三,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对全区基层党组织执行组织生活制度情况开展检查,梳理反馈共性、个性问题清单,督促抓好整改落实。
54.落实“三会一课”不到位。区委组织部牵头对全区基层党组织2024年以来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情况开展评估检查,抓好问题反馈和督促整改。同时,突出即时性、针对性,先后举办多场基层党务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推动“三会一课”等制度落细落实。
(2)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短板
55.党建工作考核存在缺项。将缺项的基层党建工作落实情况及时纳入2024年度绩效评分内容,并同步抓好党委(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形成综合评价意见。同时,将“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指标纳入今后区对乡镇(街道)绩效管理考核方案中。
56.村级基层组织不够稳定。在对换届以来村(社区)干部离职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增强能力、关心关爱干部等举措稳定基层干部队伍。目前已将村(社区)干部培训纳入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全面推动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减少村干部后顾之忧。
57.个别单位非党员和编外人员从事党务工作。相关责任部门非党员已停止从事党务工作。在此基础上,坚持举一反三,在全区全面排查党务工作问题,举办基层党务工作者能力提升训练营,推动各单位规范做好党务工作。
58.非公经济组织党建较薄弱。坚持即知即改,已对空壳非公企业党支部进行撤销,对党员人数不足的党支部进行充实。在此基础上,全面摸底排查全区“三有”非公经济组织,并建立新兴领域党建工作预警机制,推动实现党组织建设规范化、标准化。
(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欠缺
59.对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指导监督不到位。区委领导对“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进行集中约谈,各级各部门全面对照开展自查自纠并立即整改。同时,将制度落实情况同步纳入近期以来开展的全区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区委巡察等工作重要内容。
60.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区委常委班子及成员就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结合实际开展了深入查摆和自我剖析。同时建立会前材料审核机制,督促领导干部增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意识。在此基础上,强化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
(七)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有力
(1)干部队伍建设还有差距
61.统筹谋划不足。对标2026年县乡换届要求,开展全区干部情况调研,摸底掌握区管干部及正、副科级干部平均年龄情况,统筹做好结构性干部储备培养,提前谋划培养换届人选。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调整充实“优秀后备梯队干部储备库”,并通过举办中青年干部培训班、选派年轻干部到基层一线和艰苦岗位实践锻炼等方式增强年轻干部能力素质。
62.干部队伍宏观管理不够规范。结合人事调整,已配备长期空缺的科级领导职务。在此基础上,全面摸底全区科级领导岗位空缺情况,按照空缺时长建立梯次台账,提前谋划部署。
63.落实干部交流任职、挂职工作不规范。坚持即知即改,对交流任职干部进行补登记备案,挂职区管干部已结束挂职,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在此基础上,全面摸底掌握全区干部挂职情况,建立挂职干部管理台账,并按要求对岗位调整身份变动干部及时办理登记。
64.干部日常监督制度执行不够严。结合人事调整,全部消化因机构改革超职数配备的干部。同时,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干部选拔任用,从严抓好干部日常监督制度执行。
65.因私出国(境)管理不严格。对未经审批因私出国(境)的干部及相关负责同志予以问责。举一反三开展全面排查,对新发现的未经审批因私出国(境)的干部及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同时,印发退休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工作通知,进一步加强制度规范。
(2)人才队伍建设仍有短板
66.高层次人才引进较少。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通过聘任“引才大使”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汇聚。同时,有效发挥区人才综合服务港、“智汇晋安”人才驿站等载体作用,全面提升人才服务水平。
67.辖区企业中存在青年人才流出现象,在部分群体中表现较为明显。定期组织“晋安湖博士讲坛”、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等交流活动,增强人才归属感和凝聚力。围绕人才生活生产等需求,修订完善“1+1+N”人才政策体系,优化“晋享优服卡”服务,完善“引才—育才—留才”良性生态。
68.村(社区)后备干部人才储备不足。结合开展“建强堡垒”专项行动,通过对全区村班子进行运行情况中期评估,对发现存在问题的村(社区),强化指导和整顿转化。同时,持续开展“青雁启航”村级后备干部储备培育专项行动,深入挖掘返乡大学生、致富能人、退役军人等后备干部人才。
三、信访件处理情况
(一)巡视移交信访件处理情况
认真调查核实巡视移交的信访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干部50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7人,组织处理1人,诫勉、批评教育、谈话提醒、提醒谈话等处理32人。
(二)根据巡视反馈问题处理干部情况
根据巡视反馈意见,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干部72人。涉及科级及以下干部72人。其中,区纪委监委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干部6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人、组织处理1人,其他处理45人;党委(党组)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干部8人,其他处理8人。
四、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是持续扛牢整改政治责任。严格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区委巡视整改政治责任、主体责任,履行区委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以“钉钉子”精神推动整改任务落细落实。
二是持续巩固提升整改成效。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强化攻坚,力争尽快全面完成;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坚持一抓到底,推动整改见底清零。
三是持续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普遍性、系统性、倾向性问题,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全面加强重点领域监督管理,对违反制度机制的行为,坚决从严从重查处,确保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是持续强化整改成果运用。切实把巡视整改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制度,拓展运用到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推动晋安高质量发展、加快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3688013;通信地址:福州市福新中路1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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