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晋安区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状态变更情况的公告
时间:2026-04-02 17:35

为规范我区定点医药机构服务管理,保障医保基金安全与参保人员权益,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及医保服务协议约定,现将近期我区定点医药机构中止、终止、解除医保协议情况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1:2026年1月至3月晋安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状态变更情况

 

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晋安管理部

2026年4月2日    

来源: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晋安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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