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晋安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补充名录的公示
时间:2026-04-03 10:46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23〕18号)及省、市相关工作部署,我区组织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补充认定工作。经实地调查、组织认定、会议研究决定,将福建新华印刷厂装订车间旧址补充登记为新发现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该旧址为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4月3日起至2026年4月10日。

  如对本次文物补充认定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向晋安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反映,我局将会按照有关规定对异议内容进行核实、查证。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591-83993755。

  附件:晋安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补充名录

福州市晋安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6年4月3日    

  附件

  晋安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补充名录

序号

乡镇(街道)

名称

类别

年代

地址

1

岳峰镇

福建新华印刷厂装订车间旧址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1956年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新华社区福新中路42号

来源:晋安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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