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5年8月28日至9月26日,区委巡察三组对晋安区委政法委员会开展了巡察。2025年12月17日,区委巡察三组对晋安区委政法委员会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巡察意见反馈后,我委第一时间组织召开整改工作部署会。会上,全委干部、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巡察整改的政治意义,将思想迅速从“被动改”转变“主动改”,切实将对巡察整改的认识转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切实增强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委领导班子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开展全盘部署,确保整改工作严格按照巡察组要求有序推进。
(二)压实整改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坚决履行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2025年12月17日,在区委巡察三组巡察中共福州市晋安区委政法委情况反馈会后,区委政法委第一时间研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整改工作责任,制定整改台账压实整改时限。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通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巡察整改带头抓责任落实,带头抓督促推动,带头抓整改纪律。明确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各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负直接责任,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将整改任务细化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确保责任到岗、任务到人。
(三)聚焦问题整改,形成长效机制
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方旭光组织各科室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梳理问题的成因、整改的症结堵点,并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形成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报巡察组审核同意后印发实施。2026年2月4日,区委政法委党支部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班子成员各自对标巡察反馈问题,联系实际认真查摆自身问题,深挖思想根源。力求做到立行立改与长期坚持相结合,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做到迅速整改到位;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明确阶段目标,持续跟踪推进。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完善调整并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推动整改成果常态化长效化。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方面
1.关于“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1)对9项账龄超三年的往来款项核查完后,有序开展整改,目前已发函与区财政局进行协商,积极推进了4项账目的整改进程。
(2)已对现有的往来账进行核对,经过与财政协商沟通,已对其中1项进行清理,集中整改期内也强化了对工程款拨付、结算等关键环节的审核把关。
(3)2026年“两节”慰问经费已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发放。今后将持续严格执行制度,确保此问题不再发生。
(4)已规范审批流程,并明确财务人员为第一审核责任人,并由委办公室进行复核。已于2026年2月开展财务支出专项检查,重点核查慰问金发放等环节,未发现同类问题反弹回潮。
(二)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全面”的问题
(5)规范优化“榕易调”平台矛盾纠纷登记流程,补齐登记要素缺失短板,《矛盾纠纷登记受理告知单》已于2026年1月起纳入“榕易调”平台文书管理模块,已实现纠纷信息全要素、无遗漏、零差错登记。平台信息实现实时同步、多方共享、全程追溯,数据支撑与机制保障作用充分发挥。
(6)严格执行“四步十调”工作法,全面落实首接首调责任制,实行专人案件登记,从源头解决案件信息模糊不完整、流程不规范等问题,实现矛盾纠纷办理全程可查、可溯、可督。
(7)已参考《中共福州市晋安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6年学习计划》,并结合我委工作实际情况,制定2026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同时建立2026年度中心组学习记录台账。2026年2月10日已完成第一次计划学习,学习材料与会议记录均已归档。
2.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不到位”的问题
(8)区委政法委立足自身职能,由副书记带队下沉新店镇实地督导。检查新店镇社会治安四级巡防、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重点人员服务管理等重点工作。
(9)充分发挥区委政法委统筹协调作用,利用好平安建设工作推进会等契机,不断加强工作统筹协调,从区级层面统筹相关职能部门共同排查解决治安突出问题,组织乡镇(街道)、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召开协调会,统筹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人员服务管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
(10)全面强化“榕易调”平台推广使用,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宣传体系,依托微信公众号、帮团媒体平台、线下发放宣传单、组织活动、社区联动等方式高频推送综治中心宣传素材,常态化推送综治中心及平台宣传海报、操作指南等内容。
3.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有短板”的问题
(16)2025年10月13日成立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织架构、成员单位参照区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建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立在区委政法委,承办科室为维稳协调科,负责做好日常重大事项决策风险评估备案各项工作。完善机制框架,2025年10月,下发规范性制度文件,明确评估范围、主体、程序、结果运用及责任追究等全流程要求,确立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四维评估标准。
(17)加强督促指导,开展跨部门信息共享、联合审查和会商研判,落实好每月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报告制度,区委政法委定期与区发改局、晋安公安分局,开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研判,掌握全区重大决策及建设项目进展和重大活动开展情况,督促协调相关单位认真落实风险评估备案工作。集中整改期间,全区对重大建设项目、重大活动进行决策风险评估,做到“应评尽评、应备尽备”。未出现无备案情况,因此未发出工作提示函。
4.关于“统筹全区平安建设存在不足”的问题
(18)以平安晋安提档升级为载体,全面深化平安建设宣传工作,打牢工作基础,发动各乡镇(街道)开展“平安三率”提升宣传工作,协调各人员密集场所的LED屏幕、宣传栏等资源,全力开展综治中心宣传,及时向全区广大居民群众、干部职工普及平安知识。
(19)持续加强对相关工作督导检查,不断发展群防群治队伍力量,充分调动由平安志愿者、段警、楼栋长、梯位长等组成的基层治理力量参与宣传发动的积极性。通过视频巡查、实地检查等方式开展督导,通过常态化督导,重点督导人员在岗在位情况,以及是否按照规定路线巡防、巡逻装备是否配置规范等,对发现的未亮灯巡逻、巡防队员着装不规范等问题,已要求巡防人员现场整改到位,并指导巡防队伍重点做好周末、节假日、重要活动期间的巡防工作,确保不留盲区、死角,及时发现、处置风险隐患。
(20)区委政法委着力完善一体化平安传播体系,集中整改期内在“平安晋安”公众号发布两篇维护国家安全相关的推送文章。已督促9个乡镇(街道)结合辖区实际更新法治宣传栏内容,筑牢平安建设宣传工作基础。
5.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力度不足”的问题
(23)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集中整改期内召开的2次委务会均坚持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作为第一议题。
(24)严格规范书记抓党建述职报告中的语言表述,2026年1月,政法委党支部书记已将意识形态工作和《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的落实情况纳入书记抓党建述职报告的工作总结部分。
(25)2026年1月13日,由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召开面向全体干部职工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本单位各科室今后在各项工作中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由专职人员负责统筹协调并监督检查各科室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情况。
(三)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方面
1.关于“‘一把手’履职尽责不够到位”的问题
(26)通过现场督导、实地检查等方式,推动各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分级分档开展规范化提质升级。截至2025年12月,全区9个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已100%完成规范化建设,场所功能布局更加完善、运行更加规范,基层社会治理阵地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27)更新区委政法委各科室人员分工,于2026年3月13日印发《中共福州市晋安区委政法委员会关于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及科级干部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共福州市晋安区委政法委员会关于机关工作人员归口管理及工作分工的通知》,明确档案管理岗位责任人,规范收发文流程,进一步完善文件归档存放举措,开展文件梳理清点,确保文件在电子目录和纸质文件数量上保持一致。
(28)通过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谈心谈话等方式,积极开展思想教育,要求党务工作者提高思想认识,党建台账统一专柜存放,党支部书记不定期对当年党建台账进行抽查。2026年1月已完成对2025年度的党支部台账抽查、自查工作,未发现缺失情况。
2.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的问题
(29)加强党风廉政建设,2026年1月,根据人事调整情况,已重新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25年12月9日按要求召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
(30)规范廉政谈话流程,2025年度廉政谈话26人次,均已按要求填写审批表及备案表并进行留档。
(31)抓实警示教育。要求政法各单位重新学习“三个规定”并于2026年1月5日上交本单位2025年“三个规定”全年分析报告。2025年12月9日组织全委干部学习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典型问题的情况通报;2026年2月10日联合区司法局共同开展警示教育主题党日活动,观看警示教育片。
3.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32)开展专题警示教育,通过观看警示片、剖析同级同类典型案例等形式日常教育提醒,例如,在民主生活会上对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确保教育入脑入心。2026年1月14日、2月13日、3月30日共组织3次46人观看警示教育片。
(33)融入日常,在关键节点通过廉洁提醒、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政法规学习等方式强化日常教育。已在2026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发送廉洁短信提醒信息,2026年2月4日,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34)丰富日常监督方式方法,主动靠前融入、精准对接,切实筑牢监督前哨防线。通过建立完善廉政档案、关注岗位风险等方式。巡察后建立编外人员干部廉政档案、完善更新干部廉政档案共12份,收集岗位廉政风险4份。
(35)深化日常监督联动模式,与纪检监察室共同参与政法委2025年民主生活会、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会等,共同跟进巡察整改情况,开展碰头会2次。通过整合监督力量、凝聚工作合力,多角度了解相关单位作风建设及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4.关于“作风建设不够扎实”的问题
(40)落实好执法监督联席会议,对上级下达的任务要求,及时部署,推动政策落实,全面提升工作质量。2025年12月16日,我区召开了2025年度执法监督联席会,会议研究通过了《关于深化公检法协作提升刑事办案质量的会商意见》,进一步规范了政法各单位依法依规办案流程。对集中整改期内所有上级政策文件均已及时推动落实,今后也将长期坚持。
(41)委机关党支部加强监督检查。在开展学习教育过程中,对支部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材料和研讨发言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学习教育活动走深走实。
5.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的问题
(42)委办公室重新梳理采购流程,采购立项、需求论证、询价比选等环节均需经委务会集体研究决定,合同签订、履约验收、资金支付等关键环节执行经办人、分管领导、办公室、委领导多级审核,切实把牢采购审核关口。此外,针对询价不规范现象,进一步明确询价范围、询价方式、报价构成、时间要求和纪律规范,并对询价评审环节进行记录,已确保集中整改期内所有采购项目不存在询价方相互关联的情况。
(43)在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上通报此问题,并强调“先验收再付款”的重要性。对近年其他服务类合同进行检查,未发现“未验收先付款”的情况。今后在同类合同中将严格履行验收程序,执行“先验收、后付款”条款。
(44)由委办公室负责人担任固定资产报废工作责任人,由担任具体工作对接人员,明确资产报废、报损、调拨、转让等情形必须由委办公室按规定报批财政部门后方可实施。
(45)2026年3月,已根据《2015年12月31日国有资产清查情况表》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逐一办公场所清点,制定了委机关电脑使用台账、打印机使用台账。同时,对部分待报废电子产品进行了备注,后续工作将严格执行全流程审批制度,及时与财政部门联系,按规定及时报批。
(46)已完成2021-2022年1.42万元办公用品采购事项的核查,补建入库台账。由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采购,由办公室负责人对采购的办公用品进行验收、入库、保管和发放等事项。
(47)由办公室负责,由统一组织实施办公室采购活动,对各科室需采购的办公用品进行合理性、必要性审核,制定采购、入库、签领台账。
6.关于“公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48)已将公车加油卡管理相关事项纳入委务会集体讨论范围,后续如有需要注销的情况,将严格规范管理流程,提交委务会研究讨论并做好相关记录。
(四)聚焦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1.关于“领导班子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49)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流程,在委务会的会议纪要中记录班子成员的表态顺序,并要求表态使用规范用语。涉及“三重一大”的议题材料均在会前送达参会人员,让大家有充分时间了解相关内容。
(50)认真落实对照检查材料撰写详细制定《晋安区委政法委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对对照检查材料的内容、格式等予以细化明确。班子成员紧扣主题,对照区委巡察反馈意见,主动认领巡察反馈问题。班子成员结合个人认领的问题及整改措施,撰写个人发言提纲。班子和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报晋安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审核,同时抄送区委巡察办,确保高质量完成对照检查材料。
2.关于“落实党的建设工作责任制不力”的问题
(51)规范党建工作计划制定流程,每年初党支部将开会讨论制定出本年度党建工作计划,2026年2月6日已完成本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党支部结合本委工作职能,于2025年12月18日制定“建强基层服务堡垒 厚植法治为民土壤”的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党建品牌规划,相关材料同步上报区直机关工委。
(52)持续加强党建工作。结合“下沉服务日”工作要求,党支部每月组织党员志愿者下沉包联社区开展活动,集中整改期内撰写相关简报5篇。
(53)加强党员发展工作,2025年6月3日已有1名同志递交入党申请书,党支部已安排人员与其进行谈话,并于2026年1月6日完成推优,后续将严格按照发展党员流程进行发展。
(54)规范学习计划制定流程,每年年初对当年党支部学习计划进行制定并报党支部书记审核把关,2026年2月6日已完成2026年度党支部学习计划制定。
3.关于“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不规范”的问题
(55)严格落实好请销假制度,规范日常考勤,每周一由办公室负责考勤情况进行公开公示。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整改不是一次性的“任务清零”,而是推动能力提升、制度体系完善和作风转变的系统工程。围绕的巡察反馈意见问题,我委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旨在通过系统性安排,将整改压力转化为治理动力,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与群众的检验。现就持续做好整改工作作出以下安排。
(一)针对尚未完成整改问题攻坚克难、动真碰硬
针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我委正在积极推进整改进程,理清尚未清理的账目信息并建立清单,明确各项账目清理的责任主体和进展情况,积极与区财政局协商沟通,寻求对此类问题的指导意见。在实际推进中发现,该问题整改受制于历史政策依据变更、原始佐证材料残缺等多重因素,因此我委立足问题实际,采取“历史问题备案”的模式进行差异化处置。同时,在确保不产生国有资产流失、不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完善基层财务交接制度,推进会计档案数字化,防止此类问题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再次发生。
(二)已完成整改事项固本培元、抓常抓长
整改完成不是终点,而是深化治理的新起点。对于已完成整改的事项,重点在于巩固成果、拓展成效、防止反弹,推动整改成果制度化、常态化。
1.巩固成果,防止问题反弹
一是开展“回头看”复盘评估。对已整改事项进行阶段性“回头看”,重点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实际运行效果和群众满意度,查找是否存在形式化、走过场问题。二是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对整改事项中容易反弹的环节设立风险点清单,建立预警指标体系。一旦出现苗头性问题,及时启动纠偏机制。三是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将整改成果纳入常态化监督内容,通过专项检查、随机抽查、内部审计等方式,持续跟踪执行效果。四是强化干部责任意识。通过案例警示教育、政法干部政治轮训,增强干部对“反弹风险”的警觉性,形成“整改永远在路上”的思想共识。
2.拓展成果,推动整改向更高水平升级
一方面是制度成果转化为治理成果。对整改中形成的好做法(如:综治中心建立“空岗即追责”机制),及时总结,上升为制度规范,完善操作流程,形成标准化、可复制的经验模式。另一方面是深化法治服务,将整改重心向“我为群众办实事”倾斜,把整改成效转化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群众公共安全感的实际举措。
3.坚持常态化、长效化整改的总体打算
一是推动思想层面的持续改进。将整改理念融入组织文化建设,倡导“主动发现问题、持续改进提升”的工作氛围,使整改从“被动要求”转变为“内在自觉”。二是构建长效机制框架。以制度建设为核心,形成“问题发现―整改落实―成效评估―制度完善”的闭环机制,使整改工作制度化运行。三是强化绩效考核与激励约束。将整改成效纳入绩效考核和能力提升建设,对整改反复出现问题的严肃问责,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和作风建设教育,提升干部在流程管理、风险防控等方面的专业能力。
政法系统整改工作只有进行时。我委将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以群众满意为尺度,对未完成事项“精准拆弹”,对已完成事项“筑牢围堰”。通过构建长效机制,把整改红利转化为提升政法工作的强大动力,为平安晋安建设交出一份合格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3640474;通信地址:福州市福新中路128号。
中共福州市晋安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6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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