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区群众投诉转办及被督察对象查处情况一览表(第1批)
时间:2026-07-23 17:20
           
晋安区群众投诉转办及被督察对象查处情况一览表(第1批 2026年7月16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9 SD3FZ20260716D017 晋安区鼓山镇鼓山一号别墅小区1-54栋业主假借滑坡治理名义,未经审批公示擅自采取大面积削坡开挖山体、铲除植被,产生噪音和粉尘污染,存在山体滑坡风险,要求恢复原状。 晋安区 大气、噪声、生态 1、关于“大面积削坡开挖山体、铲除植被”属实。现场检查发现,现场存在山体被开挖,植被被铲除的情况。因该地块属于国有建设用地,不在林地范围内,因此无需申请办理采伐证。 2、关于“存在山体滑坡风险”属实。经调阅核实,鼓山一号1-54 号房屋于2021年向市资源规划局申请并通过危房改建审批《关于私人危房改建项目审查意见单》(榕规<2021>建审字第00099号)(详见附件3)。因周边边坡存在崩塌隐患,为确保危房改建安全推进,业主于 2024 年委托福建地矿建设集体公司进行地质灾害危险评估,该公司出具《鼓山一号 1-54 号危房改建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书》(编号:2024-DH-14),评估认为1-54号房前边坡出现开裂和地面降沉,确实存在安全隐患(详见附件4)。因此,该地块原本就存在山体滑坡风险,而非开挖山体造成。 3、关于“假借滑坡治理名义,未经审批公示”部分属实。 根据房改建项目地质灾害危险评估报告,原则上同意业主自行对评估报告提出的工程建设可能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隐患进行专项治理。1-54 栋业主于 2026年2月委托福建地矿建设集团公司对该地块开展勘查,报告认为该地块危险性、危害性大,需尽快采取工程治理措施(详见附件5)。 1-54 栋业主在手续不完善及相关公示前就开展边坡治理工作。4、关于“产生噪音和粉尘污染”问题部分属实。经现场检查,目前场地已停工,未发现施工噪音,存在一定粉尘污染。 部分属实 督促鼓山一号别墅小区 1-54 号业主按程序开展地灾隐患治理和边坡复绿工作,加强施工噪音、粉尘监管。 1、我区鼓山镇、区资源规划局已通知业主停止施工整改,并要求其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工作。2、我区鼓山镇、区资源规划局已督促业主完善相关手续和公示,督促做好工程建设区域的日常监管工作,严禁业主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作时出现未按照设计方案施工、违占土地等现象。7月17日,1-54栋业主委托了专家对边坡治理工程设计方案进行论证并获得通过。3、我区鼓山镇已要求业主施工需采取绿网覆盖等防尘措施,按规定时间施工,避免噪声、粉尘影响。    
注:1. 标*的问题是督察组重点关注的问题;2. 问题类型包括水、大气、土壤、海洋、生态、固废、重金属、垃圾、噪声、油烟、扬尘、其他;(可多选)3.“是否属实”的判定标准:“属实”指投诉反映的主要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问题准确,后果客观存在;“部分属实”指反映的问题或后果有一部分准确;“不属实”就是反映的问题不存在,甚至是捏造、歪曲事实。
 
来源: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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