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区群众投诉转办及被督察对象查处情况一览表(第3批)
时间:2026-07-25 17:37
                                                                                   
福州市群众投诉转办及被督察对象查处情况一览表(第3批)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1 SD3FZ20260718D002 城乡建总与晋安区鼓山镇政府原先承诺要将和樾风华小区北面建成公园式停车场同时保留10米绿化带,城乡建总不按规划施工,将场地全部硬化,投诉者要求建总和鼓山镇政府按原规划建设绿化带并与路面保持统一标高。 晋安区 其他 2026年7月21日,晋安区鼓山镇政府、资规局、城综局、园林中心现场开展核查。 部分属实 对违规硬化的场地进行拆除。 1.晋安区鼓山镇政府、城综局已责令市城乡建总停止施工,城乡建总已拆除硬化场地。    
   
1.晋安区鼓山镇、市城乡建总分别于2025年11月、2026年5月、6月针对地块规划问题多次在项目现场与群众沟通,此过程中仅收集、听取群众诉求,未作出相关承诺。 2.进一步规范公共停车及配套绿地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按照规划方案、建设标准实施施工,杜绝违规硬化等问题发
   
2.经现场踏勘,现场部分场地已硬化,局部绿化施工。 3.晋安区鼓山镇、市城乡建总积极做好小区居民群众解释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合理诉求,切实维护辖区社会稳定。
   
2 SD3FZ20260718D006 晋安区新店镇奇山新苑业主投诉小区物业在未审批情况下,将9、10号楼南侧一整排绿化带私自改建成私人充电桩,现要求恢复原状。 晋安区 其他 2026年7月21日,晋安区新店镇、房管局、发改局、城综局开展现场核查。 部分属实 拆除该小区9、10号楼南侧业主私自安装的9个电动汽车充电桩。 1.晋安区新店镇已组织小区物业对9个业主私自安装的电动汽车充电桩进行拆除,现已拆除完毕。    
   
1.该小区9、10号楼南侧地块实际规划用途为机动车停车位,非小区绿化带。 2.晋安区新店镇联合区房管局督促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加大相应宣传工作力度,杜绝私装私接电动汽车充电桩行为。
   
2.有业主在该区域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9个。  
   
3 SD3FZ20260718D014 晋安区岳峰镇康山社区地质测绘院小区项目工地周末施工,扬尘、噪声扰民,投诉者已向12345热线投诉,问题未得到解决,要求禁止周末施工。 晋安区 噪声、扬尘 2026年7月19日,晋安区岳峰镇、房管局、城综局和晋安生态环境局等单位开展现场核查。 部分属实 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规定做好降尘、降噪措施,文明施工,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1.晋安区岳峰镇联合晋安生态环境局、区房管局、区城综局督促施工单位优化施工计划,将高噪声、高扬尘破碎作业调整至工作日昼间规范时段开展,周末仅允许开展低噪声、无扬尘的清理及规整作业,做到文明规范施工。    
   
1.该项目工地确有周末施工现象,但在法定限制时段内现场未发现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的违规施工作业。12345热线收到的相关投诉,均已按时答复。 2.岳峰镇联合晋安生态环境局、区房管局、区城综局加强对施工地块的日常巡查与监管,督促施工单位加强防尘降尘措施。
   
2.该项目工地已设置硬质围挡,现场有1台液压破碎锤特种工程车正在进行混凝土块碎渣作业,2台喷淋车对碎渣作业面进行喷淋降尘,未施工区域已绿网覆盖,但破碎作业仍存在间歇性扬尘扩散问题。作业过程中产生明显施工噪声。  
   
4 SD3FZ20260718X002 晋安区岳峰镇岳峰路丰洲园至化工河路段长期存在严重的油烟直排和占道经营问题,沿街多家餐饮店铺将油烟违规接入污水管道,或私设排风管直接朝人行道排放,导致店门前油污横流、污水漫溢,影响周边居民健康。 晋安区 油烟、其他 2026年7月19日,晋安区政府组织岳峰镇、区城综局、区建设局、晋安生态环境局开展现场核查。 部分属实 整治该路段餐饮油烟,达到国家排放标准;消除占道乱象。 1.晋安生态环境局已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产生油烟量较大的餐饮店进行了检测,后续将根据检测结果做进一步整改和处理。并要求该路段沿街餐饮店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施,确保经营期间正常运行,减少油烟扰民。后续将加强巡查和监管。    
   
1.经查,该路段有44家餐饮店,其中17家仅经营蒸煮捞拌类,不产生油烟;27家煎炒炸类均已配套油烟净化设施,经专用管道引至店招处排放。不存在无净化直排情形。 2.晋安区城综局统筹推进该路段综合整治:累计整治占道经营、店外店8处,送达《违法行为提醒函》3份;对油烟口朝向街面的商户发放提醒函2份,督促三日内整改;同步开展普法,要求商户落实“门前三包”,严禁倾倒餐厨污水油污,及时清理门前垃圾。后续将加强巡查,对拒不整改者依法处罚。
   
2.存在零星占道经营现象。 3.晋安区岳峰镇将会同区城综局、建设局、晋安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加强对该点位的巡查监管,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整改并依法处罚,确保整治成效常态化。
   
3.未发现油烟接入污水管道情形。  
   
4.存在店铺油烟口朝向街面、影响市容的情形。  
   
5.未发现油污横流、污水漫溢情况。  
   
5 SD3FZ20260718X011 晋安区鼓山镇埠兴村华严寺边的小道往山顶两边多年来一直有一班人不停地砍伐山上林地大松树、刨掉自然草木,占用山地,截断鼓山下来的自然溪流,破坏生态环境,新建并销售“活人墓”。 晋安区 生态 2026年7月22日,晋安区鼓山镇、民政局、资规局和晋安生态环境局开展现场核查。 部分属实 对伐倒的松木疫木进行除害处理,对新建坟墓进行拆除复绿。 1.晋安区鼓山镇、资规局督促施工单位按除害规范流程,利用近期降雨等湿度适宜的天气窗口, 对疫木进行集中堆烧除害处理,以确保火情安全及除害效果彻底。    
   
1.关于砍伐林木。山道两侧仅见少量朽坏倒木及截断木桩,未发现大面积砍伐。该区域属松材线虫病疫区,松树清理系按防控要求实施,不属生态破坏。 2.晋安区鼓山镇配合民政局、资规局于9月底前对山顶违法新建的坟墓予以拆除并复绿整改。
   
2.关于截断溪流。全面排查未发现拦堵、截断、改道自然溪流的设施、构筑物及人为施工痕迹。  
   
3.关于新建活人墓。查实1座2026年新立碑墓葬,占地约40㎡,已投入使用,未发现销售行为及线索。  
   
 
来源: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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