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区群众投诉转办及被督察对象查处情况一览表(第15批)
时间:2026-08-06 09:30
                       
晋安区群众投诉转办及被督察对象查处情况一览表(第15批)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1 SD3FZ20260730D001

晋安区王庄附近:

1.福临东城北区12栋楼外侧双拥亭边绿地堆放垃圾,影响市容环境;

2.紫阳路9号王庄生鲜集市店铺污水直排地面,未进入市政管网,雨污未分流;

3.福马路163号世新养生馆靠近停车场附近有一个鼓风机,24小时运行噪声影响楼上居民生活;

4.世欧广场北区中国民生银行前空地,晚上广场舞噪声扰民;

5.紫阳地铁C出站口附近小公园,紧临福马路约100米左右有约10个团队跳广场舞,噪声扰民;

6.晋安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门口有人跳广场舞,噪声扰民;

7.鼎屿二路与连江北路交汇口有一个小公园,每天晚上有5个团队跳广场舞,噪声扰民;

8.福马路400号中渼菜市场污水直排路面,散发异味。

 
晋安区 水、垃圾、噪声

2026年7月30日至8月2日,晋安区王庄街道、晋安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晋安分局、区城综局、区商务局、区建设局等开展现场核查。

1.双拥亭边绿地确有零星垃圾散落。

2.王庄生鲜集市的店面地面及摊位边均设有污水收集口,并通过污水管道接驳至南北大门口附近的市政污水井,现场未发现污水直排地面情况,场内场外地面洁净。

3.世新养生馆配有鼓风机1台,为该商户厨房专用风机,安装于一楼西侧外墙。该风机配套定时控制系统,固定运行时段为每日7:10-13:20、15:00-18:30,仅在商户餐饮服务时段启动运行,其余时段设备处于停机状态。该风机已采取基础降噪措施,设备外围包裹隔音棉,用于弱化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风噪。该区域毗邻福马路城市交通干线,属于4a类声环境功能区。经现场监测,该风机设备运行期间,其噪声排放未超过国家规定标准。但周边居民路过可能听到声响。

4.世欧广场北区中国民生银行门前空地,晚上跳广场舞时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群众有一定影响。

5.紫阳地铁站C出站口附近小公园,跳广场舞时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群众有一定影响。

6.晋安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口,跳广场舞时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群众有一定影响。

7.鼎屿二路与连江北路交汇口附近公园,晚上跳广场舞时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群众有一定影响。

8.福马路400号中渼菜市场的西门为水产装卸货出入口,因水产货物装卸及水产摊位日常经营作业时,存在生鲜经营废水直排路面问题。

 
部分属实

1.对双拥亭边绿地清扫整治,督促环卫企业加强点位管控。

2.要求世新养生馆严格沿用定时启停机制,杜绝夜间启动设备产生噪声扰民;对该商户开展不定期巡查,及时依法处理环境扰民问题。

3.对4处跳广场舞的群众进行积极劝导,督促其减少噪声,加密日常巡查监管,及时遏制噪音扰民现象。

4.中渼菜市场立整立改并加强日常管理,及时做好保洁冲洗工作。

 

1.王庄街道已组织环卫作业人员前往双拥亭旁绿地进行清扫整治,目前该处散落垃圾已全部清理完毕。同时要求环卫企业加强点位日常管控,巩固整治成效。

2.王庄街道办事处已要求世新养生馆严格沿用定时启停机制,严禁夜间启动设备产生噪声影响居民休息。同时对该商户开展不定期巡查,一旦发现设备噪声异常等问题将及时依法处理。

3.王庄街道与公安部门实地走访群众反映的4处广场舞场地,现场对跳广场舞的群众进行劝导,督促其减少噪声,后续将加密日常巡查,及时遏制噪音扰民现象。

4.王庄街道已督促中渼菜市场管理方对地面进行冲洗。同时已要求管理方落实常态化管控,在货物装卸完毕即刻清扫冲洗地面,严格落实商户“门前三包”主体责任,杜绝污水外溢问题复发。

 
   
2 SD3FZ20260730D007 晋安区宦溪镇降虎村非法石头加工厂,生产污水直排桂湖。 晋安区

7月31日,晋安区宦溪镇、晋安生态环境局开展现场核查:

1.晋安区宦溪镇降虎村未发现石材加工厂房、设备及加工遗留痕迹;运用无人机开展全域高空巡查,覆盖地面视野盲区,未发现疑似非法石材加工点位;走访当地村民及过往登山人员,均反馈该村无石头加工类生产经营活动;

2.对汇入桂湖的山涧溪流开展现场核验,水体清澈,未发现浑浊、变色及隐蔽排污口等异常;经充分排查,确认该村辖区内不存在非法石头加工厂,无生产污水直排桂湖的情形。

 
不属实    
3 SD3FZ20260730D009 晋安区茶园街道茶园横路中建海峡信通数据机房项目部工地未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工地无围挡、无喷淋、无雾炮设备、渣土未覆盖,噪声严重超标。 晋安区 噪声、扬尘

2026年7月31日,晋安区城综局、建设局、晋安生态环境局、茶园街道开展现场核查。

1.该工地采用水泥围墙、围挡结合的方式,并利用原有墙体完成封闭围挡,喷淋、雾炮等抑尘设备运行正常。同时调取多时段巡查记录和噪声监测数据,该工地施工噪声均符合标准,未发现存在夜间22时至次日6时违规施工行为。

2.现场发现工地部分未施工区域裸土未覆盖,已覆盖区域防尘绿网目数未达到规范要求。

 
部分属实 对存在问题立整立改、加强日常巡查与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晋安区茶园街道要求施工单位对工地未施工区域的裸土全部覆盖,并将原有不达标绿网统一更换为2000目标准防尘网,目前该项整改工作已完成。

2.晋安区茶园街道针对群众反映问题,加大施工现场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力度,一经查实存在违规噪声施工和扬尘污染行为,将依法对施工单位从严查处。

3.晋安区茶园街道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工地环保主体责任,确保施工扰民问题得到解决。

 
   
4 SD3FZ20260730D018 晋安区岳峰镇泰禾商业圈前屿地铁口A出口附近,路边7—8个流动摊贩占道经营,每日晚上6点-12点油烟、噪声扰民,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晋安区 油烟、噪声 2026年7月31日、8月1日、8月2日晚,晋安区岳峰镇、城综局开展现场核查。 巡查发现该处有2个流动摊点占道经营,分别为售卖香肠、售卖水果的摊点,流动摊点产生的噪声一定程度上影响周边居民生活,暂未发现产生油烟的流动摊点。 部分属实 整治泰禾商圈流动摊点,避免夜间流动摊点油烟、噪声扰民问题。

1.晋安区岳峰镇、城综局对现场巡查发现的2个流动摊点立即予以劝离。

2.晋安区岳峰镇、城综局已将泰禾商圈周边作为重点巡查整治区域,持续加强夜间流动摊点排查、整治力度,夜间组织人员开展巡查,发现问题将立即予以整治,避免油烟、噪声影响周边居民。

 
   
5 SD3FZ20260730D034 晋安区鼓山镇五里亭绿城美的桂语映月A区楼下开设四川老家、龙虾店、深夜猛男烧烤店,油烟扰民,整条街弥漫油烟味,投诉人要求市场监管局停止在居民区附近对重油烟餐饮店发放证照。 晋安区 油烟 2026年7月31日,晋安区鼓山镇会同市场监管局、晋安生态环境局开展现场调查。 桂语映月A区楼下三家店中潜江小龙虾门店已停业撤设备,无油烟扰民情况;四川老家、猛男深夜烤场两家门店正常经营,虽然油烟检测达标,但仍会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 部分属实 督促餐饮店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设备定期清洗维护。

1.晋安区鼓山镇、晋安生态局对餐饮店开展常态化巡查,重点核查油烟净化设施运行、设备清洗维护等情况,常态化管控油烟排放,从源头减少扰民问题。

2.晋安区市场监管局针对后续涉及该区域的申请件逐一明确拟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场地性质,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审慎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6 SD3FZ20260730X002 晋安区新店镇郭前路早市海鲜和猪肉摊位污水到处倾倒,流入路边雨水井。 晋安区 2026年7月31日,晋安区新店镇政府组织现场调查。 经核查,郭前路早市设置有边沟沟渠用于收集早市的污水及冲洗水,该沟渠连接市政污水井后接入市政污水系统,商贩的店铺污水及冲洗水经早市的边沟收集汇总后排入市政污水系统。如边沟堵塞,会存在冲洗水流入附近雨水管网的现象。 部分属实 规范郭前早市管理,加强沟渠的日常维护,定期清淤疏浚,确保管网通畅。

1.晋安区新店镇政府规范郭前早市管理,加强对早市经营户的宣传引导,规范冲洗作业方式,从源头杜绝污水违规排放。

2.晋安区新店镇政府加强沟渠的日常维护,定期组织清淤疏浚,并将该点位污水规范收集纳入常态化监管,防止冲洗水外溢或漫流至路面污染周边环境。

 
   
7 SD3FZ20260730X003 晋安区宦溪镇世茂云上鼓岭一期10号楼业主未经林业部门审批,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该地块为一般商品林),在楼房旁修建护坡、平整林地,毁林1.7亩约1133平方米。晋安区资规局于7月22日立案查处,种上30棵小树苗应付整改。 晋安区 生态

2026年7月24日、26日、31日,晋安区宦溪镇政府、区资规局开展现场核查。

1.2026年7月14日,区资规局委托的第三方巡护单位发现宦溪镇鹅鼻村188号云上鼓岭一期10号楼外部存在施工,宦溪镇政府随即开展现场核查,查实现场有一部工程机械正在开挖平整场地,当场责令停止施工。7月17日,宦溪镇政府、区资规局再次开展现场核查,确认该地块属于一般林地,占用一般林地面积约1245平方米,林地上原有地形地貌已被破坏,现场未见被毁的原有树桩、枝条等剩余物,要求当事人黄文钦对地块进行复绿补植。7月21日,区资规局向当事人现场送达《责令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7月24日,区资规局对当事人黄文钦涉嫌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行为进行立案查处。7月27日,区资规局委托的第三方鉴定机构出具了鉴定结果,该地块占用一般林地面积约1245平方米。

2.截至7月31日现场核查,涉事地块已种植野鸭椿、桉树等苗木近100棵,完成植被恢复约500平方米,复绿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部分属实 依法查处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行为,督促业主恢复被破坏林地的植被与林业生产条件。

1.晋安区资规局已下达《责令通知书》(榕晋自然(林)责通〔2026〕16号),并对黄文钦涉嫌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行为予以立案查处。

2.宦溪镇政府、区资规局督促当事人加快林地复绿,于8月4日前整改到位。

3.宦溪镇政府、区资规局加大该区域的巡查管控力度,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8 SD3FZ20260730X005 晋安区宦溪镇茅楼5号和10号,福州市宦溪闽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假借农业公司之名大肆砍伐周边树木,侵占破坏约35亩耕地、林地,修建多栋违法建筑,破坏鼓岭生态环境。投诉人要求立即拆除违建,并对被砍伐的30多亩树木进行补植。 晋安区 生态

2026年7月31日,晋安区宦溪镇、区资规局赴现场开展调查。

1.经核查,宦溪镇茅楼5号地块位于福州市宦溪闽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承包用地范围内,不在鼓岭风景名胜区范围。地块内仅有1处废弃集装箱堆放,所占土地地类为园地。宦溪镇茅楼10号为宦溪镇垃圾转运站配套用房,并非福州市宦溪闽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地类为公共设施用地,不涉及耕地、林地。

2.经现场踏勘,现场不存在砍伐30余亩树木的情形,宦溪镇茅楼5号地块内堆放废弃集装箱,未办理合法用地审批手续,属于违规占用园地的设施。

 
部分属实 督促主业单位对茅楼5号地块上的违规设置的集装箱进行搬离。

1.宦溪镇已责令闽达农业公司于8月17日前搬离5号地块内违规占用园地的废弃集装箱,恢复园地原有功能。

2.宦溪镇联合区资源规划部门加大该区域巡查频次,压实网格化监管,及时发现制止违法占地、毁林建设等违法行为,严防此类问题发生。

 
   
 
来源: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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