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巡察二组巡察区红十字会工作动员会召开
时间:2026-11-02 17:58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11月2日上午,区委巡察二组巡察区红十字会工作动员会召开。区委巡察二组组长余仰林、副组长陈泳君及全体组员,区红十字会领导、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区红十字会工作人员、退休干部、部分基层红十字组织以及部分团体会员单位代表、志愿者参加会议。

会上余仰林组长强调三点意见: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重要意义。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党的二十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区委巡察工作部署要求,把握本轮七届区委首轮 “启航之巡” 定位,树牢 “全区一盘棋” 思想,切实增强配合巡察的思想、政治和行动自觉。 二是坚持政治监督,紧扣主责主业抓好 “四个聚焦” 监督检查。区委巡察组将围绕区红十字会职能责任及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深入查找区红十字会在落实巡视巡察整改、人道救助、应急救护、推动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宣传和开展志愿服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政治偏差。三是强化同题共答,合力完成巡察任务。要自觉接受监督,班子带头,畅通反映问题渠道;主动做好资料提供、谈话安排等各项配合工作;压紧整改责任,做实巡察 “后半篇文章”;区委巡察组将严守巡察纪律,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并接受各方监督。

区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逄勇表示,区委巡察二组进驻我会开展巡察工作,充分体现了区委对红十字工作的严管厚爱和高度重视。全体干部职工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此次巡察工作。要严格按照巡察工作要求,主动、严谨、细致做好协调、衔接和服务,始终保持与巡察组同频共振、同向发力。要把整改落实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推动红十字事业中心工作结合起来,真正把巡察成果转化为锤炼党性、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努力推动全区红十字工作再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

区委巡察二组从 2026 年 11 月 2 日起,对晋安区红十字会开展巡察,时间为 20 天左右(根据巡察进度适时调整)。巡察期间,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区红十字会领导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巡察期间,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举 报 电 话: 13906933029

值 班 时 间: 工作日 8:30—12:00 14:30—18:00

意 见 箱: 设置在区委1号楼一层、区红十字会办公楼一层

来 信 地 址: 福州市 A271号邮政信箱

来源:区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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