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审批逸园路(夏莲路-从岩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榕建总开发〔2026〕175号)及相关附件收悉。为方便居民出行,缓解周边道路交通压力,完善区域路网。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建设,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逸园路(夏莲路-从岩路)道路工程(项目代码:2511-350111-04-01-701323)
二、建设地点:福州市晋安区,起于夏莲路止于从岩路。
三、项目单位: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
该项目为新建工程,呈南北走向,起于夏莲路,止于从岩路。设计全长277.88米,红线宽度20米。建设内容包含道路、交通设施、给排水管线、电力和通信排管、照明设施、绿化等工程。
五、主要技术标准:
(一)道路等级:城市支路;
(二)设计车速:20公里/小时;
(三)路面设计荷载:标准轴载BZZ-100。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为4236.8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562.5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570.00万元(含建设用地费2388.46万元),基本预备费87.21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7.09万元。
项目所需资金由市财政统筹安排。
七、建设工期:按6个月控制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项目单位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并委托福州市城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进行评估,出具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审核意见。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九、招标内容: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省相关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重要设备材料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招标投标活动。
十、其他要求: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福州市晋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4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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