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资源规划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大力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法治晋安、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将法治建设与自然资源规划工作高质量融合发展,为加快建设更具实力、更富活力、更有魅力的现代化新晋安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坚持依法行政,推动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一)加大林业领域执法案件的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结合2025年度林草执法工作、种苗“双打”、野生动植物保护“清风行动”“网盾行动”等工作,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严查快处各类案件。截至12月下旬,共立案查处破坏森林资源违法案件30宗,其中,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件25宗,违法开垦造成林地、林木毁坏案件1宗,非法购买、饲养、猎捕野生动物案件4宗。依托林长办第三方巡查巡护,及时发现、制止并处理各类萌芽违法破坏行为11起,减少立案查处案件数量。加强与区检察院、森林公安的联合执法、宣传,落实“行刑衔接”制度,办理1件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件线索检察建议书,受理晋安公安分局移送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非法饲养有重要生、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2件。
(二)强化耕地保护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力度。为坚决遏制土地违法行为,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通过常态化的监管监督,统筹年度卫片执法和自然资源督察工作,对于部分耕地“非农化”典型问题采取未督先改、纳入区政府“日结周清”任务等方式予以重点督办整治,有效遏制新增耕地“非农化”违法问题的发生。
(三)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细化梳理工作,开展“局长进窗口走流程”行动,实施无证明服务和一件事套餐,优化办事指南,精简收件材料,压缩办理时限。依托行政服务中心窗口,2025年我局办结各类审批服务事项170余件,其中,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规划审批77件、其他简易建设工程批复3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办理3件;林木采伐许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县级核发及延续13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32本)、林草植物产地检疫证书核发8件、省际间调运植物和植物产品检疫证书核发(查核后核发)27件(核发植物检疫证1487本)、省内调运植物和植物产品检疫证书核发(县级检验后核发)18件(核发植物检疫证22本),普通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延续1宗,紧急情况林木采伐备案1件;占用林地审批14件,临时用地审批2件。利用网络审查把关,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利用轮休时间加班加点做好审批审查, 做到审批工作不耽误,转报工作不误时。
(四)推进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监督管理工作。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建立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制度,及时反馈立法或规范性文件的征求意见。聘请法律顾问,对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信访答复等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不断规范和推进依法行政。
(五)多措并举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一是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持续加强自然资源领域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和突出矛盾化解,抓实抓细信访风险隐患排查及稳控工作,积极回应群众密切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同时为切实做好“两会”期间我区自然资源系统信访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完善信息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严格执行紧急情况和突发性事件报告制度,维护“两会”期间良好的信访秩序。2025年共计办理各类信访件75件、12345便民呼叫中心诉求件317件。二是妥善处理各类行政应诉、复议、监督案件。全年办理行政复议9件、行政诉讼11件、检察监督1件,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支持配合检察院开展行政检察监督,及时落实、反馈司法建议、检察建议。
(六)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探索“互联网+”渠道,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2025年通过晋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应的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7条,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7件。
(七)自觉接受各类监督。坚持将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纳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全局统筹规划,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自觉接受、配合监察机关开展的监督工作。认真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24件,办理后满意度达100%。
二、强化政治引领,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坚持政治引领,加强理论教育学习。突出“关键少数”带动学。充分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示范、带动和引领作用,制定下发《2025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专题研讨、专题学习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等学习14次,确保理论知识常学、常新、常用。注重“全员覆盖”深入学。采取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线上+线下相结合、理论学习和岗位实践“三结合”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并运用福建干部网络学院开展统一学法考试,带动全体干部职工尊法守法用法。
(二)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对未取得行政执法证的人员,不得从事执法工作。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及时公示行政执法人员名单。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先后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一体化执法平台实务操作培训、全省林业执法业务培训、晋安区2025年度依法行政培训班培训等活动。
(三)强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一是建立“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确定普法类型、普法对象和普法内容等。二是积极开展纪念日宣传活动。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联合各部门深入社区、乡镇开展普法宣传6场,同时,充分利用局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媒介宣传,做到“抬头见法、随处学法”,提高广大群众对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三是在执法过程中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主动加强与辖区乡镇村居的工作联系,通过刷写宣传标语等各种喜闻乐见的方式,全方位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四)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工作,将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和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主要负责同志将自然资源法治建设作为重点任务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多次召开党组会研究法治建设重要工作。
三、优化执法体系,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质效
(一)促进执法手段数字化、科技化。利用数字化巡田APP,部署开展动态巡田工作,构建“市级督导、县级主体、乡镇处置、村级哨兵”的数字化动态巡田机制,持续推动实现区、乡、村三级联动全覆盖的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管。
(二)强化执法保障。为全力推动福建省一体化大融合执法平台实施落地,我局全面通过平台办理执法案件,实现全流程线上办案。同时,鼓励符合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条件人员应考尽考,进一步强化执法队伍建设。
(三)落实执法监督常态机制。我局全力推动落实《晋安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工作方案》以及执法监督“两通报三衔接”制度,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行为,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有效地维护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
(四)积极协助推动乡镇权责事项梳理和下沉执法事项承接工作。根据区编办和司法局要求,配合各乡镇梳理乡镇基本履职清单、配合履职清单和下放收回清单,通过多轮会商探讨,目前梳理出3项乡镇配合履职事项,25项下放收回事项和1项下放保留事项。同时提请区政府会议研究、报请市资源规划局协调等方式积极推动市级下沉部分自然资源执法事项的承接工作。
四、存在问题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主要有:一是法治宣传效果有待提高,每年主要通过重大节日开展法治宣传,法治宣传常态化水平有待提高。二是法治宣传手段有待提升,在全媒体、融媒体时代,网络化、信息化方面技术手段需要进一步掌握应用,以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
五、2026年工作计划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局将继续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紧扣“十五五”规划化战略导向、目标要求,立足本单位职能定位,全面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将法治建设贯彻落实到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实践中去,为晋安区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制定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结合工作实际,将2026年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制定法治建设工作计划,使全局法治建设工作有目标,有步骤,稳步推进。
(二)加强推进法治制度建设,提升履职效能。常态化开展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持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习近平总书记福建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思想内核,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依法治区与法治政府建设上来,推进更高水平的法治建设,严格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
(三)持续推动闽执法平台线上办案。根据行政执法赋权工作,及时通过闽执法平台办理行政执法事项的取消、认领和非税对照挂接等工作,全面应用平台办理行政处罚、行政检查案件。
(四)加大宣传力度,创新普法形式。构建“线上+线下”融合的普法格局,不断拓展普法途径、平台和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有特色的法律宣传活动,把普法工作充分融入到执法工作中,做到在执法过程中普法,通过富有特色的宣传方式,提高公众对耕地保护政策的知晓率,浓厚“人人参与”氛围。
福州市晋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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