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晋安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3月9日上午,晋安区委巡察二组对新店镇党委进行巡察“回头看”工作动员会召开。区委巡察二组组长林峰、副组长林航海及巡察组全体组员,新店镇领导班子成员、镇直各部门负责人、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以及部分退休干部出席会议。
会上,区委巡察二组组长林峰传达了区委关于巡察“回头看”工作的指示精神,明确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并强调了三点意见:一是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推动巡察工作更加科学、更加精准、更加有效。新店镇党委和全体党员干部要按照六届区委巡察“回头看”工作动员部署会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贯通学习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切实增强配合做好巡察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二是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聚焦新店镇党委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紧扣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和成果运用,围绕民生领域综合整治,重点关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急难愁盼”问题,专项巡察民生领域关于低保、养老以及殡葬等方面内容,深入查找突出问题,确保巡察取得实效。三是强化同频共振,共同完成好区委交给的巡察任务。新店镇党委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正确认识、端正态度,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与区委巡察组共同完成这一政治任务。
新店镇党委书记、镇长叶友锋表示,此次巡察“回头看”,既是区委对新店镇上一轮巡察整改成效的“复查验收”,更是对各项工作的又一次“全面检阅”。新店镇党委将严格按照巡察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守纪律,确保巡察组能够全面、真实、准确地了解新店镇基本情况,为巡察组顺利开展工作提供坚实保障。对于巡察组在巡察“回头看”期间指出的新问题、新意见,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凡是能立即整改的,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凡是需要一定时间的,明确时限、加快推进,凡是需要长期坚持的,建章立制、长效管理,真正把巡察“回头看”的成效转化为推动新店镇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区委巡察二组从2026年3月9日起,对新店镇党委开展巡察“回头看”,时间为20天左右(根据巡察进度适时调整)。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新店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区委管理的其他干部、重要岗位领导干部及下一级党组织班子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巡察期间,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举 报 电 话: 15959185327
值 班 时 间: 工作日 8:30—12:00
14:30—18:00
意 见 箱 : 设置在新店镇政府大院、各社区(村)适当位置
来 信 地 址: 福州市A188号邮政信箱
码 上 巡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77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