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区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转发《政府河长与企业河长职责与联动工作机制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
时间:2019-06-13 11:24
各乡镇(街道)河长制办公室:
为加强我区内河日常运营、维护、管理工作,明确政府河长与企业河长各自职责,紧密联动配合,严格督查考核,现将福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政府河长与企业河长职责与联动工作机制暂行规定》(试行)转发给你们,请各乡镇(街道)根据文件精神,明确河长职责,并加强与企业河长联动,共同落实内河河长制工作。
附件:《政府河长与企业河长职责与联动工作机制暂行规定》(试行)
福州市晋安区河长制办公室
2019年6月13日
来源:晋安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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