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及下属事业单位
时间:2025-12-22 17:22
  一、内设机构

  办公室负责人:邓 莹 联系方式:0591-83921274

  办公室职责:

 (一)承担区安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1、负责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

  2、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以及各项资料综合汇总;

  3、组织拟订、分解下达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

  4、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工作。

 (二)负责应急局办公室工作(含文秘、人事、档案、财务、后勤、工会、统计、政务与财务公开机关党建等)。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负责人:林文强 联系方式:0591-87813675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职责:

 (一)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组织实施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 

 (三)开展应急会商,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四)牵头组织编制区级总体应急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

 承担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

  综合监管科负责人:余丽晶 联系方式:0591-83617339

  综合监管科职责:

  (一)承担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

  (二)承担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

  (三)协调落实有关消防工作;

  (四)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

  行政审批科负责人:张黎滨 联系方式:0591-83610993

  行政审批科职责:

  (一)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组织拟订行政审批工作依据、办理程序、业务流程、审核标准和规则,按照规定权限; 

  (二)承担本部门进驻区行政(市民)服务中心行政许可及其他办事项目的统一受理、办理和反馈工作;

  (三)承担本部门行政服务窗口工作;

  (四)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

  督查室负责人:张黎滨 联系方式:0591-83610993

  督查室职责: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履行职责;

  (二)负责局党委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

  )负责意识形态和文明城市创建相关工作;

  四)负责对接效能办,做好机关效能相关工作。

  防火灭科负责人:林文强 联系方式:0591-83640804

  防灭火科职责:

  (一)承担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相关日常工作;

  (二)指导城镇、农村、森林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

  防汛抗旱科负责人:胡立奇 联系方式:0591-83640435

  (一)承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相关日常工作;

  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

  防灾减灾科负责人:宋小静 联系方式:0591-87813523

  防灾减灾科职责:

  (一)承担区减灾委办公室、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负责自然灾害(不含防汛抗旱、森林防火,下同)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建立重大自然灾害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

  (三)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组织实施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

  (四)统筹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负责编制《区地震应急预案》《区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区自然灾害救助预案》,收集管理全区自然灾害类预案;

  (五)承担中央、省、市下达和区级自然灾害应急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二、下属事业单位

  晋安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江 萍  联系方式:0591-83549174

  综合执法大队职责:

  (一)依法依规查处非法、违法、违规的安全生产行为;

  (二)依法调查处理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含行政处罚程序);

  (三)负责各类安全隐患举报件的查处与反馈;

  (四)依法对辖区危化品企业、烟花爆竹企业及无行业主管企业的安全监察(不含行政强制措施)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

  (五)负责执法信息统计;

  负责综治、扫黑除恶信访维稳相关工作。

  晋安区综合应急救援大队负责人:胡立奇  联系方式:0591-83640435 

  晋安区综合应急救援大队职责:

  (一)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区级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和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协调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二)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三)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抗洪抢险、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调推进消防、森林和草地火灾扑救、地震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地方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来源:晋安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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