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简介:
鼓山镇,位于鼓山山脉西南向,地处福州市东大门,东邻马尾港,西距连江路,南和光明港一衣带水,北靠鼓岭避暑胜地。辖区总面积约50平方公里,总人口约29万(其中,常住人口23.7万、流动人口5.3万)。有23个村、28个社区、3个派出所和1个省级开发区——福州福兴经济开发区(创办于1990年,是全省首个民办投资区)。
2024年完成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147.9亿元,比增9.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57亿元,比增5.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2亿元,比增12.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2.1亿元,比增16.9%;工业固投13.3亿元。高质量完成“五经普”工作,普查企业近1万家。
近年来,获评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全省“三百四有”创建活动达标乡镇、全省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五有先进单位”、福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乡镇、福州市级文明单位等殊荣,鼓山镇前屿村获评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鼓山镇文化底蕴丰厚,寿山石雕、根雕、木雕等雕刻技艺精湛,鳝溪白马王、远洋金将军等历史文化源远流长,区内有多处历史文化遗迹,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4处。作为中国国石第一候选石寿山石雕刻艺术的主要传承地,建国以来,评选中国寿山石工艺大师19名,其中13名为鼓山籍,素有“石出寿山、艺在鼓山”说法。主要有四大明显特征:
城乡一体、城乡融合态势明显。鼓山镇1992年由原福州郊区鼓山乡更名而成,既有新型的城市社区,也有传统的农业村落,是晋安区城市发展的一个缩影。所辖23个村中,有11个村村财收入在450万以上。伴随着城市的大开发大建设,鼓山镇加快融入城市中心区步伐,面貌日新月异,交通路网发达,现有温福铁路、向莆铁路、机场高速公路、三环动车沿线与外界相通,福马路、前横路、化工路、远洋路等主次干道贯穿全镇,地铁2号线、4号线建成。基础设施及相关配套日臻完善,产业发展欣欣向荣,原来的鼓山郊区,如今正逐步成为一个城乡一体、产城融合的现代化新城镇。
经济发展主力军、新引擎地位突出。鼓山镇素有晋安区“半壁江山”之称,近10年来经济一直保持高位增长,绩效综合考评连续多年保持全区第一。目前全镇在营企业7190家,年产值亿元以上企业93家,税收500万以上企业61家。作为全区经济高质量赶超“两翼”之一,福兴经济开发区“主战场”地位更加凸显,福建省第一家宜家综合商场开业,美国高意亚太总部移师开发区,绿色智能船舶研究中心、梦田音乐IP产业创新基地、福建数字政通科技有限公司、国资基金科创中心等优质企业成功落户园区,喜相逢、中信网安、福州高意科技有限公司、福建三耀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入驻软件园标准厂房,激活开发区科技创新新动力,助推鼓山经济发展驶入快车道。
城区建设、项目开发进展喜人。鼓山镇积极推进城市化进程,自2010年以来已完成土地征收7000多亩、征收房屋面积约800万平方米,只有零星项目尚在收尾阶段。目前,我镇已进入后征迁发展时代,重点推进福兴经济开发区F地块、鼓山大厦项目两个重点地块的开发建设。其中,福兴经济开发区F地块占地面积19.53亩,容积率3.0,规划可建计容建筑面积3.9万平方米,政企合作资金约2.89亿。鼓山大厦项目地块将于近期竞标,争取将其打造成为鼓山镇乃至晋安东区的商业“新地标”。此外,我镇持续加强城市生态建设,沿线21条溪河水环境得到极大改善,鹤林生态公园、牛岗山公园、晋安湖公园、光明港公园、15个水系串珠公园、32处街头公园以及鼓山风景区等环抱在侧,鼓山片区城市绿化品质提升成效显著。
社会化治理、平安建设亮点瞩目。为切实提升社会化治理水平,镇综治中心建设项目应运而生,综治中心选址建筑位于鼓山镇双福路东侧、保利小区东侧,主体建筑由保利云上项目配建的养老服务设施改造。项目占地面积657平方米,总建筑云上面积1971平方米,总投资2000万。目前建筑主体已竣工,正在进行内部装修。建成后,区级综治中心等功能单位将一同入驻该中心,目标做到多中心合一、一中心多用。该中心计划由区综治中心总牵头,公安、检察、法院、司法、信访5个部门常驻,卫健、人社、房管、建设等多个行业部门轮驻,力求实现“一窗式”受理分流、“一站式”调处办理、“一条龙”闭环管理、“一系统”归集支持,促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资源和力量的有效下沉。
二、主要职责:
鼓山镇人民政府受晋安区人民政府领导,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区政府的授权,对辖区内的经济和社会事务行使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的政府管理职能。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决策部署,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研究决定本区域内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领域事业发展的重大事项。
(二)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夯实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进镇、村(社区)党建与单位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互联互动,统筹抓好辖区内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工作。
(三)加强党的宣传思想工作,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做好人大、纪检监察、统战、民宗、侨务、台港澳相关工作,指导群团组织和人民武装工作。
(四)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水平,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优化投资营商环境,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经济,推动区域经济发展。
(五)负责做好农业农村、林业、水利等工作服务“三农”发展,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
(六)按照区域总体规划,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镇村建设规划。组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进环境综合整治,保护改善生态环境。
(七)统筹协调社会事务,抓好教育、科技、卫生健康、体育、文化、旅游、民政、医疗保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推进综合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公共服务体系。
(八)加强财政管理,负责财政收支管理,编报和执行财政预算。负责国有资产管理。负责经济社会统计和村级财务内审监督工作,建立健全财政财务监督管理机制。
(九)加强综合治理,承担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监管等有关工作,强化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做好防火、防汛、应急防灾等相关工作。统筹协调辖区内派驻机构依法开展城市管理、生态环境、公共安全、市场监督等方面监管,建立健全联动执法机制。
(十)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基层组织建设和管理工作。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法治建设,推进村(居)民委员会自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十一)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和上级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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